来源:失业保险作者:admin 时间:2021-03-30 11:09:02浏览98次
办理失业保险的流程
办理失业保险流程概述
失业人员应当自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就业)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与单位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就业)或者工作关系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失业登记,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还应当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从失业登记后的第二个月起,他们将在《身份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和《求职证》的基础上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如果因病不能亲自领取,可以委托亲属代为领取,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领取证》,《求职证》,《身份证》,医院诊断证明,《身份证》。
具体来说,办理失业保险的具体流程
一、申请失业保险待遇的程序
(一)处理依据
1.《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
2.《大连市城镇企业职工失业保险规定》(大连市政府令第5号)
(2)搬运条件
1、法定工作年龄不是我中断就业的意愿;
2.在本市有常住户口的;
3、已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和本人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3)处理凭证
《户口簿》,《身份证》,《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毕业证》,两张一寸照片(请带《失业证》和《劳动手册》)
(4)处理程序
1.失业之日起30日内,本人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劳动保障部门(所)办理《失业证》或恢复失业状态。
2.持相关证件到甘肃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申请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登记。
超过60日未办理失业登记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失业保险待遇。
(5)处理结果
1.审核不合格:说出原因。
2.已批准:工作人员核实申请失业登记的人员应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二、失业保险支付程序
(一)处理依据
1.《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
2.《大连市城镇企业职工失业保险规定》(大连市政府令第5号)
3.《关于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开展定向就业培训的通知》(大老付梓[1999]59号)
(2)搬运条件
1、按失业保险规定索赔,并有工作要求;
2、已参加定向就业培训或符合免培训条件(已办理免培训手续)。
(3)处理凭证
《失业证》 、 《身份证》
(4)处理程序
1.从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登记的次月开始,在第一个月的11-20天期间(遇法定节假日或公休日,但不延期),我会以《失业证》和《身份证》的强度向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查询,然后每月11月20日必须到我户籍所在地的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处(所)。在规定期限内未出具证明的,视为自动放弃当月失业保险费,不予补发;
2.《失业证》加盖“失业保险待遇审核”章;
3、在市失业保险计算机管理系统中对其进行“认证登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