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夫妻共同财产作者:逸致訾 时间:2021-10-06 04:52:34浏览175次
第一种情况:父母为子女购买房屋的出资,应如何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在实践中,还有一种情况:在离婚时,一方提出买房子的钱是向父母借的,不是父母赠与的。对此种主张,因借款法律关系并非离婚法律关系,法院不对该债权债务进行实质性审查,而是仅仅对涉案的房屋进行分割,对借款法律关系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第二种情况: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如何处理?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房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依照情理,在夫妻双方感情尚好的情况下,出资父母并不会通过书面合同明确约定房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此种情况下,夫妻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有违父母的初衷和意愿,也侵害了出资父母的利益。司法解释三的规定保护了当事人一方的合法权益。但如果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则视为一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认定该房屋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
第三种情况:双方父母出资给子女购买的房屋,应如何认定?
在房价畸高的一线城市,单凭夫或妻一方家庭的力量通常无力购房,双方父母为子女买房提供资助,是目前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父母的出资在婚姻法上如何界定?是赠与行为还是借贷行为?这些问题引发了大家的关注。通常情况下,如果有书面借条或口头协议能证明父母和子女之间存在借贷关系,则可以按借贷关系处理。不能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应认定该项出资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
总结:
此三种情形有何区别?都是婚后购买房产,第一种情形推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第二种情形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该房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种不一样的处理关键是第一种情形是出资,第二种情形是购买的不动产(全款)。如果是双方父母共同购买不动产,则属于第三种情形,若购买的房屋有贷款则按第一种出资情形处理。
俗话说:父母之爱子,必为其计深远。
为了让孩子更好的安家立业,如今大多数的父母做出的选择就是给孩子出钱买房。
年轻人毕业后工作几年就能靠自己买房的并不多,现在购房的压力也不是一个工作不久的普通人可以承受的。
大部分年轻人还是需要靠自己的一部分积蓄加上父母的一部分积蓄作为首付款,然后自己来支付月供,这样既可以解决年轻人没钱买房的困境,还可以享受家庭带来的美好,父母看着孩子成家立业也会倍感欣慰。
但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我们现实生活中会遇到很多家庭因为房子归谁的问题,闹得很不愉快,甚至还有甚者直接闹到了法庭。
父母出钱买的房子,这个房子到底归谁呢?又有什么样的差别?
一、父母出钱买房,房屋所有权归谁?
1、一方出资买房,房屋登记在投资方子女名下,即认定为房产登记方的婚前个人财产。
比如:你在结婚前,你丈夫或者妻子的父母用他们的积蓄(全款)给你丈夫(妻子)买了一套房子,房子登记在你丈夫或者妻子的名下,那么房子就属于你妻子或者丈夫的了。
2、父母一方支付房屋首付,房屋登记在另一方子女名下,双方一起还贷,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一方父母支付房屋首付,房屋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双方约定共有方式和各自份额的,按双方约定享有该房屋该有房屋的产权。双方对共有方式没有约定的,视为等额共有。
4、父母双方出资,登记在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下,一般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父母的出资为对子女的赠与。
二、离婚后父母买的房产如何分割?
父母出资为子女买婚房的情况不同,离婚后的处理方法也不相同,下面为大家分析一下五中离婚后对父母买的房子的分割方法。
1、婚后父母一方全额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子。
比如:房子是一方父母全额购买的,并且产权登记是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房子,离婚时房产是认定为出资方子女拥有的个人财产。其实这个判定大家应该都能理解,父母为子女买房就是为了让子女能过上更好的生活,即使是婚后财产,但是也是出资一方的个人财产。
2、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的房子。
出现这种情况下,一般可以认为是出资方父母将房产赠与夫妻二人的,这时房产是属于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因此离婚时该套房产应该是夫妻二人共同分割。除非有证据证明房子是出资方父母婚后出资方买的房子只是单独赠与自己子女的,否则都将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3、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前登记在子女一方名下的房子。
婚后父母双方共同出资为孩子买房的现象也十分常见,而且离婚时房产判定的争议也比较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父母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应该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来享有房子的所有权,那么离婚时的房产分割应给根据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来制定。
4、婚后父母双方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子。
双方父母共同为子女买的房,且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的话,那么该套房产则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会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来进行分割。当然,如果双方针对房产有其他的约定,则按双方的约定来处理房产。
5、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后由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子。
如果是上述这种情况,一方父母支付的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自己子女的财产,离婚分割房产时,房产则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父母给子女买房常见问题
1、父母给子女买房的钱属于赠与还是借款?
对于父母出资购房款是否属于赠与因案情不同,法院通常会采取不同的认定。从实际情况来看,大部分案件判决基本倾向于下面这样:
1、如果出资产生于婚前,
若无赠与意思表示的证据,则一般认定为借款。
2、如果出资产生于婚后,
若存在借据,则一般认定为借款。
3。如果出资产生于婚后,
若不存在借据,则根据具体情况可认定为赠与。
2、父母赠与子女的钱可以撤销吗?
“赠与”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
赠与人
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是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除非存在受赠人未履行义务或其他法定可以撤销的情形,赠与人不享有撤销权
。赠与人不交付赠与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支付,但是有法律规定的除外。因此,若赠与人的赠与要求附加条件的,需提醒受赠人注意的是是否存在违背法律或公序良俗等情况。
3、把钱借给子女买房,子女不还钱,父母对房子有归属权么?
如果说借钱给子女的目的就是买房,那么父母对该房就不享有所有权,
只是对子女享有债权
。也就是说,房子是子女的,子女欠父母的钱。
4、父母借别人的钱给子女买房,钱由谁还?
例如:朋友向我借了一笔钱给其子女买房,如今他已去世,他女子有没有义务还买房子借的钱?
“父债子还”的前提是女子以其继承其父的财产偿还,理论上房子如果只有子女的名字,那就不算是继承他父母的了,属于子女的私人财产。
至于子女要不要还借的钱,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
借钱的证据是否充足
,根据法律规定,超过5万元的借款,除了借条外还需要有转账记录或者其他辅证。
2、债务人另一半知不知道,有没有证据证明另一半知道。
3、债务人另一半留下来的财产是否可以支付欠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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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轻人结婚,都要购买婚房。但是,现在房屋价格很高,常常依靠子女自己的力量难以完成重任,可怜天下父母心,父母就会帮助子女购房,要么是一方父母为子女出钱买房,要么是双方父母为子女出钱买房。如果子女婚姻顺利,万事大吉,如果子女婚姻不顺利,在离婚时就会面临房产分割的问题。
法院对于父母为子女出资购房,房产归属的处理原则:
一方父母
出资购房,房产权属的认定,分为三种情形:
第一,父母
出全资
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此时房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举个栗子:
甲乙结婚后,甲的父母出全资200万购买房产一套,登记在甲的名下,离婚时,该房产属于甲的个人财产。
第二,父母
部分出资
购房,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此时房产归属为夫妻婚后取得的共有财产。
举个栗子:
男方婚后购买一处房屋,婚后取得的产权证,首付款由男方父母出资,剩余房款为男方贷款,夫妻共同偿还的,房屋装修款系女方父母出资。这个房产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分割时要综合考虑父母出资的比例、各自的贡献等进行综合评判。
第三,父母
部分出资
购房,
登记在双方子女或对方子女名下的
,应认定为赠与双方的房产,此时房产归属为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父母
出资为子女购房的,房产权属的认定,具体分为三种情形:
第一,双方父母
共同全部
出资。这种情况下,房屋权属应该根据双方出资的比例按份共有,离婚时夫妻各自享有出资份额的增值部分。
第二,双方父母
共同部分出资
的,在这种情况下,房屋应归属为夫妻共同财产,至于具体的分割方式,要结合房款来源、贡献大小等各个方面综合考虑。
总而言之,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一般把握三个原则:第一,合法;第二,合理;第三,合情。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既要符合法律规定,又要符合法理属性和事务发展的规律和本质,还要体现公平,更要符合大多数民众的普遍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