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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继承父母房产过户新规

来源:夫妻共同财产作者:俊良窦 时间:2021-10-06 05:22:34浏览108次

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留心了,从2021年起统统按“新规”处理

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会认为立遗嘱这个东西很晦气,但要深究原因的话,带有这种思想的人多半是“老古董”、太传统思想了!

如今人们的财富得之不易,如果不理性处理,才是对自己、对家人最不负责的一种表现!

比如“房产”这么重要的资产,就需要慎重对待!这种大额资产,如果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就很难归属“正确的人”!

举个例子,无子女的张爷爷由于生前并未立遗嘱,去世后赡养人也是无权继承张爷爷的房产,通常情况下是“属于”张爷爷的兄弟或者其他亲人,所以关于房产继承这一块,生前立遗嘱很有必要!

好在最新的规定已考虑到相关问题,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留心了!新规下,2021年起统统“这样”处理,父母和子女都有必要提早知晓,同时可以预防子女不孝等问题。

首先,

房产身后继承过户

身后继承过户,指的是老人离开后,子女再去办理过户手续。这种过户方式只要缴纳公证费和登记费等少许费用,且办理简便,但正如前面所说,有时候可能带来各种家庭矛盾纠纷,而在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民法典》中则对继承方面的问题加以了修正和完善。

1.可以代位继承。

比如,小张从小是孤儿,小叔也没有妻儿,小张就跟小叔相依为命,为小叔养老送终后,小张是可以继承小叔的房产,因为根据民法典907条之规定,将被继承人的侄、甥也纳入了代位继承人范围。

2.继承宽恕制度。

如,小王不孝顺父母,老人在立遗嘱时,小王被排除在继承范围之外,所谓浪子回头金不换,随着时间推移,小王能悔过自新,而这些被老人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决定原谅小王,即把小王列入继承人,那么,小王仍旧可享有房屋继承权。

3.判定遗嘱效力。

如,老人有3个儿子,在早些时候,老人立了一份遗嘱并公证,里面写明房产给3个儿子平分,但后来发现,小儿子对自己最好、照顾时间也最多,老人又立一份遗嘱,写明小儿子分2/3房产,但未经过公证,而新规在删除“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后,意味着遗嘱以最后一个时间为准,老人的愿望得以实现,同时还新增加了打印和录像等立遗嘱形式,其中打印遗嘱只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立遗嘱人和见证人在每一页签字和注明年月日时间即可。

由此可见,新法对房屋继承做了非常人性化的规定,比如子女能不能继承房屋,皆看子女表现。当然,这是建立在不算经济账的前提下,选择这种方式无可厚非。但如果你要考虑哪种房产过户方式对子女最为划算,身后继承过户未必就是最优选择了,因为若继承人名下还有自己的房子,则再转卖这套房子,则需要缴纳房产差值20%的个税。所以,这就有了第二种和第三种房产过户方式,下面简单来说说。

其次,

房产赠与过户和买卖过户

采用赠与方式,就是老人把房子像普通物品一样送给子女,不过,这个赠与是要交一笔不小的费用。按照目前最新的规定,子女接受父母赠与的房产需缴纳包括3%契税、公证费按1%、双方各交0.05%印花税。以评估值200万的普通房产为例,整个房产赠与过户费用就为:200万*(3%+1%+0.05%*2)=8.2万元。

再看看买卖过户,同样以交易价200万的普通房产为例,房产面积在90-144平米之间,房产证满5年且非唯一房产,跟正常买卖二手房交易一样,需缴纳税费为:200万*(契税3%+1%)=8万,登记费80元忽略不计。

表面看,赠与和买卖过户的费用差不多,但实际上,房产赠与过户的费用比例是相对固定的,而买卖过户的费用则要分不同情况,大体上,在现有新规下,买卖过户费用是要少于赠与过户的。

最后,

三种房产过户方式比较总结

从过户的成本来看,

房产赠与过户首先被排除掉,最后就在身后继承过户与买卖过户这两种方式中进行选择,网上有不少这样的对比研究,有说继承过户最省钱,也有说买卖过户最划算。实际上,在新规下,不能一概而论,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如果按照赠继承方式过户,继承人名下没有住房,再转卖这套继承下来的房产,只要满5年时间,则不需交个税,继承过户自然是最为划算的方式。但如果继承人名下原来已有住房,

再转卖房产则要交房产全值1%或者增值部分20%的个税,这里面还得分情况,假如房价不涨或者下跌,显然继承过户仍旧最划算,但如果有的地方只按20%差值缴税,且未来房价涨得比较多,买卖过户就是最为划算的方式。

2021年起,子女“不再继承”父母房产全按新规办,子女要留意

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现在房子已经成为了财富的象征,也是一个家庭重要的财富组成。根据央行调查组的调查数据显示,城镇居民家庭户均总资产317.9万元,而这些资产中仅仅房产占比就超过了70%。可以看出,现如今的房子在一个家庭中的财富中占比有多么大。另外,房子不仅仅只代表着财富,更是家的象征,是家人居住的位置。并且现在结婚、孩子教育自己福利待遇等等都和房子挂钩。因此,现在的房子对于一个家庭来说非常重要。但是就是因为房子对人们如此重要,导致了不断地有人投资购买房产,房价也在不断地被炒作得越来越高。

可以说,在过去买房子的人基本上都挣到了钱,实现了财富的积累。很多条件差不多的家庭,就是因为买房和没有买房的区别,现如今的生活差距越来越大。买了房子的家庭现在房贷压力也基本没有了,也不用考虑房租的问题,房子也升值了很多,而没买房的家庭,虽然存着钱,但是钱在贬值,房价不断上涨,导致现在攒的钱已经不够首付,并且房租也随着房价的上涨而不断上涨,现在每个月还有房租的压力。因此,现如今在城市中有房子和没房子的家庭生活条件和承受的压力都是截然不同的。而对于现如今的年轻人来说,买房子非常困难,靠自己的工资基本上不可能买得起房子。但是现如今很多家庭也都有了房子,特别是城镇家庭,根据央行调查组给出的数据,现在96%的城镇家庭都有房子,并且户均1.5套房子。所以对于很多年轻人来说自己家并不缺房子,只是自己买不起房子。于是乎,很多人都不买房子,就是准备以后继承自己父母的房子。

对于继承自己父母的房子,如果是独生子女还好说,一般继承自己父母的房子没有多大问题,但是很多家庭都不是独生子女,特别是70后和80后,基本上都有几个兄弟姐妹。现在很多子女就因为父母留下来的一套房子挣得不可开交,不少还为此闹到了法院,本来和睦的兄弟姐妹就因为继承房子的事情反目成仇。这样的事情现在发生的不少,笔者身边就有这样的事情。其实原因也很简单,现在大部分父母依然存在重男轻女的观念,很多人也认为老人的房子就该给儿子,但是老人去世以后,在没有任何书面遗嘱的情况下,就容易造成资产争夺了。由于现如今一个家庭大部分的财产都在房子,所以房产就成为了子女们争夺的对象。

但是现在已经2021年了,最新的《民法典》已经正式实施,而在其中针对资产继承的问题有了最终的规定,子女都可能不再继承父母的房产。

而这些新规定很多都不符合我们传统的思想观念,不仅父母有自主权来决定谁(不一定是自己的子女)来继承自己的财产,子女继承父母财产时产生的问题也都需要按照最终的规定来办,对于这样的继承方式,子女闹也没有用。

因此,对于子女们,也要对继承新规定有所了解。

第一:增加“代位继承”,继承范围扩大,子女们也可能继承不到父母的房产和其他财产。

在我们的传统思想观念里,父母的财产自然要归子女们来继承,特别是儿子有优先继承权,以前基本上也都是儿子来继承父母的房子和其他财产。而在过去的法律中也是直系亲属第一顺位继承人,兄弟姐妹是第二顺位继承人。但是很多时候老人的兄弟姐妹可能都不在了,而自己的子女也可能不孝顺,而老人的房产和其他财产最后还是由不孝顺的子女来继承。但是现在不同了,根据《民法典》中最新的规定,以后只要父母不愿意将财产交给自己的子女,就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来将自己财产继承给其他人。

并且现在继承范围扩大了,增加了“代位继承”,也就是以前的第二顺位继承人如果去世之后,就比如老人的兄弟姐妹去世之后,老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也就是老人的侄子侄女都在继承范围之内,代替自己父母成为继承人。很多老人在老家养老过晚年生活时,自己的孩子都不能在身边,而老人的侄子侄女可能在附近生活,而现在老人的侄子侄女如果有继承老人的遗产资格的话,那么他们就可能会好好照顾老人,让老人的晚年生活过得更好。而老人的子女发现自己不一定100%能够继承父母的房产和其他财产之后,也可能会开始孝顺老人。

第二:房子可以设立居住权,不继承房子的产权也可以居住。

很多时候,老人自己的孩子不孝顺老人,但是老人的一些朋友或者邻居经常来照顾老人,在这种情况下,老人可以立遗嘱来将房产继承给这些帮助他的人,也可以在将房产继承给自己的孩子的前提下,将房子设立上居住权给帮助老人的人。这样,老人不但将房产继承给了自己的孩子,帮助老人的人也有了房子的居住权。

被设立居住权的房子,房子产权所有人在居住权所有人的允许下,不得使用或者出售房子。而拥有房子使用权的人在没有产权的情况下可以一直居住这套房子,直到去世或者放弃房子的使用权。很多老人不舍得将自己房子给外人,但是这些人又帮助了自己,而设立居住权刚好可以解决老人的这种矛盾心理。

?第三:公证遗嘱不再有优先级,增加了录像、录音打印等新形式遗嘱。

在实际生活中,老人可能会在不同的时间段里立不同的遗嘱,而这些遗嘱中,如果有在公证处公证的遗嘱,不会不管这个遗嘱立得早还是晚,都是公证处公证的遗嘱为优先。但是根据《民法典》中的最终规定,取消公证遗嘱的优先级。

这是为什么呢?这能够让老人可以更改遗嘱,为了子女能够孝顺老人。一些子女看到老人自己立了遗嘱并且公证了,得到遗产的子女就不想再好好孝顺老人了,而没有得到遗产的子女因为觉得老人不公平就更不会孝顺老人。而现在可以随时更改遗嘱之后,就算拿到了遗嘱,子女们也不能确定这是最后的遗嘱,并且还增加了录像、录音、打印等立遗嘱的方式,立遗嘱越来越简单方便,并且在紧急情况下,在两个人的见证下,老人还可以立口头遗嘱。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们会更加孝顺老人。

其实在《民法典》中对于遗产继承的变化还有很多,

比如明确规定男女继承权平等、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继承人时优先帮助有困难家庭等等。

其实在笔者看来,这些房产和其他财产的继承新规定已经新型的立遗嘱方式,都是为了能够让老人的子女们更孝顺老人,让老人能够在晚年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子女继承父母房产的规定有变2021年起按“新规”办,子女要留意

?房子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特别是生活在城市中的人们,房子不仅是用来居住的,房子还关乎着年轻人的爱情、婚姻、孩子教育以及社会福利待遇。在这种情况下,很多人都必须要购买房子,买房成为了很多年轻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之一,甚至是很多年轻人人生的一次转折点。而另一方面,房价却在一路上涨,在2000年时我们国家的平均房价在2000元/平方米左右,而到了2020年年底,我们国家的平均房价已经高达9860元/平方米,接近万元大关。并且这还只是平均房价,现如今很多小县城的房价都已经高达七八千元一平方米,很多一二线热点城市的房价都高达好几万甚至十几万元一平方米。

由于房子是人们生活的必需品,并且房价那么高,这导致很多家庭大部分财富都用来买房子了。就比如现如今的刚需购房者,就算调控了一个家庭的积蓄也就只能凑够首付,买房之后还要背负几十年的房贷。可以看出,目前很多家庭大部分的财富都集中在房产之中。广发银行联合西南财经大学发布的《2018中国城市家庭财富健康报告》显示,我们国家的家庭住房资产在家庭总资产中占比高达77.7%,这个数据远高于美国的34.6%。另外,随着房价越涨越高和人们热衷买房的原因,房子成为了我们国家的一个家庭最主要的财富,几乎没有之一。但是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目前很多人都已经买不起房子了。根据上海易居研究院的调查统计数据显示,截止到2020年底,全国100城和50城的平均房价收入比分别为9.2和13.3。

当然,现如今很多家庭也都已经都有了房子,根据央行调查组公布的数据显示,我们国家96.86%的城镇家庭都已经有了房子,户均1.5套,并且超过40%的城镇家庭都有2套以上的房子。另外,现在很多家庭都是独生子女,所以以后的年轻人根本就不需要买房子,等着继承父母、爷爷奶奶或者姥姥姥爷的房子就可以。但是在继承房产这个问题上,社会中就有很多不好的案例,比如有些兄弟姐妹之间为了争夺房子的继承权,甚至闹到了法院上。就因为房子的原因,兄弟姐妹们反目成仇,断绝了关系。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其实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继承法已经慢慢不适合现在越来越复杂的问题。同时重男轻女的思想也是造成这种情况的重要原因之一。很多父母都觉得房子就该给儿子,女儿嫁出去了就不该分家产。但是老人去世之后,根据法律规定女儿也有继承权,因此关于房产的争夺就开始了。

面临越来越复杂的继承问题,在原来的《继承法》基础上,国家又针对社会中新出现的继承问题作出了最新的规定。在2021年正式实施的《民法典》中就有针对继承问题出台了最新规定。可以说,随着《民法典》的正式实施,关于继承问题颠覆了很多传统思想,同时房子到底该给谁,父母有绝对性的话语权。因此,针对现如今最新的继承新规,对于子女们来说最好了解清楚。

第一:继承范围扩大,增加代位继承,子女有可能继承不了自己父母的房子

在过去,继承人一般都是老人的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但是,在最新的《民法典》中增加了代位继承,也就增加了继承范围。什么是代位继承呢?就比如老人的兄弟姐妹本身有继承权,但是他们都先老人去世了。在过去,老人兄弟姐妹们的子女,也就是老人的侄子侄女和外甥女是没有继承权的,而增加了代位继承之后,他们就可以代替自己的父母,拥有了继承老人财产的资格。

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要增加代位继承,其实这个规定就是为了让老人的晚年生活能够过得好一些。就比如一个老人的子女平时很忙或者不孝顺,平时没有时间照顾老人。但是有了代位继承以后,老人的侄子侄女或者外甥女可能回去照顾老人,如果老人愿意,就可以将房子继承给他们。说白了,增加代位继承就是为了防止老人的子女不孝顺,同时也给照顾老人的侄子侄女们一些回报。

其实对于子女们也没必要抱怨这个规定,因为老人的侄子、侄女和外甥女、外甥女都是第二顺位继承人。只有子女们不孝顺了,老人才有可能将房产和其他财产继承给他们。如果子女们自己孝顺,又何必有这种担心呢?

第二: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级,增加了打印录音录像和口头遗嘱

在过去,在老人立的遗嘱中,不管遗嘱立的早晚,只要遗嘱被公证了,这份遗嘱就有优先级。但是这种情况也有很大的弊端,那就是老人提前立了遗嘱并且公证了之后,可能继承人觉得已经得到了继承权,就不孝顺了。而在这之后,可能老人又重新立了遗嘱,但是由于没有公证,最后还是以公证过的遗嘱为主。所以可以看出,公证遗嘱有优先级,可能这份公证的遗嘱并不是老人最后愿意看到的。

所以,根据《民法典》最新规定,以后公证遗嘱不再具有优先级,以老人以后一份遗嘱为主。并且很多老人去世之前可能已经无法写字,所以现在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专门增加了打印、录像个口头遗嘱。对于打印和口头遗嘱,需要两名以上的公证人在场证明。特别是打印遗嘱,需要被继承人(老人)和公证员在每一页遗嘱最后签字按手印。

可以看出,在废除公证遗嘱的优先级,并且增加了打印、录像和口头遗嘱之后,以后子女们就需要好好孝顺老人了。对于老人来说,以后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立遗嘱了。

第三:财产继承,男女平等

在《民法典》中关于继承问题中,明确指出男女平等,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对于父母的财产有平等的继承权。这是目前在继承问题中出现最多的情况,其实主要还是重男轻女的造成的。如果父母去世之前,没有立遗嘱,不管是女儿还是儿子,就有平等的继承权。当然,如果父母立了遗嘱,还是要按遗嘱来执行。

现如今,男女平等的思想已经慢慢普及了,为了家庭的和睦,父母也不能再按照过去重男轻女的思想对待女儿了。

另外,在《民法典》中还增加了宽恕制度,给了犯错的子女一次重新改过的机会,毕竟浪子回头金不换,父母还是希望自己子女孝顺的。总的来看,对于现如今最终的继承规定,归根结底都是为了让子女更加孝顺父母,让家庭更加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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