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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出生送给别人养犯法吗

来源:犯法吗作者:萝喉邮 时间:2021-07-14 19:22:35浏览16630次

把自己生的孩子送给别人养犯法吗

正式方法可以

把孩子过继给亲戚或他人违法吗

如果我不犯法,我就是养子,养母把我养大的。

未婚先孕,分手孩子送人犯法吗

你当初为什么不想出生?

在这种情况下,找到一个好家庭真的比跟着你好。

我也是单身妈妈,从怀孕开始就一直照顾自己。我爱我的孩子,尽力给她一切。为我的错误承担更多的责任。

生父母能否任意将孩子送养,犯法吗

最近,民间收养和非法收养的混乱再次引起了人们的关注。离婚后,双方都不想抚养孩子,都要送人;有人发帖养孩子,要求“感谢费”或“营养费”;也有人在收养一段时间后抛弃了被收养的孩子.

法律是如何规定收养和领养的?法报君就父母是否可以随意放弃孩子、收养孩子需要满足的条件、收养关系是否可以解除、人们收取“感谢费”或“营养费”是否违法等问题采访了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律师邓雯芬,

1父母可以随意放弃孩子送养吗?

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综合判断父母是否可以领养孩子。

首先,我国现行收养法、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对送养人和送养人的主体范围都有明确规定,只有同时满足要求才能送养。

关于被收养人的一般范围,《收养法》第四条规定,下列三类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作为被收养人:失去父母的孤儿;父母下落不明的弃婴和儿童;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孩子。关于收养人的一般范围,《收养法》第五条规定,孤儿的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和有特殊困难不能抚养子女的父母可以作为收养人被收养。

父母原则上不能私自放弃抚养权,除非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孩子。但《收养法》第七条也作了例外规定,即年满35周岁的无子女公民,可以收养同代三代以内有血缘关系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以及未满十四周岁的被收养人的限制。比如在符合收养法规定的其他条件时,父母可以将13岁的孩子交给孩子的叔叔(38岁,膝下无子女),属于亲属之间的“过继”收养。

其次,收养法还对被收养子女提出了以下要求或限制,收养需符合相关条件。例如: (1)父母双方都必须把孩子送养。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面提出收养; (二)未成年人的父母双方都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可能对未成年人造成严重伤害的除外。

2收养孩子应该满足哪些条件?

首先,收养人必须具备实施收养行为的法定条件。根据《收养法》第六条,收养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医学上不宜采用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正常情况下,这四个条件缺一不可。但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有血缘关系的子女,可以免除条件 (1)收养人无子女。

第二,收养人只能收养一个孩子。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弃婴、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找不到父母的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个子女的限制。

第三,对于没有配偶的男子收养妇女有特殊规定。为维护社会公德,保护被收养人的人身权利不受侵害,《收养法》第九条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差应当在40周岁以上。收养三代以内有血缘关系的同代子女,不得再行收养

第四,配偶收养子女,必须是夫妻双方共同收养。

此外,应该注意的是,如果被收养的儿童达到一定年龄,在收养之前应该征得儿童的同意。收养儿童时,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但被收养人和收养人必须符合法定条件,收养和收养是自愿的除外。

3收养关系成立后可以解除吗?

收养关系的有效成立,需要收养人与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条件的收养人签订收养协议,并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收养协议是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签订的,被收养的子女属于收养法规定的被收养子女,因此收养关系能否解除要看情况。

被收养人是未成年人的,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自行解除收养关系。根据《收养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收养人在此期间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可以约定解除。被收养的儿童年满十周岁的,应当征得被收养儿童的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被收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收养人有权请求解除养父母与被收养子女之间的收养关系。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不能达成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被收养人是成年人的,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不能共同生活的,可以与养父母协议解除收养关系。达不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解除收养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当事人同意解除收养关系,应前往民政部门登记解除收养关系。

人们对收养收取“营养费”和“感谢费”是否违法?

私人收养收取“营养费”和“感谢费”是否违法不能一概而论,但收取“营养费”和“感谢费”的金额和目的、收养子女的原因等。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的规定,其并非以非法牟利为目的,而是因生活困难或重男轻女思想的影响,私自将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交给他人抚养,包括收取少量的“营养费”“感谢费”,属于民间收养行为,不能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对子女身心健康造成严重损害或者有其他不良情节,符合遗弃罪特征的,可以遗弃罪论处;情节明显、轻微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根据《收养法》第三十一条,以收养为名拐卖儿童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遗弃婴儿将被公安部门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你出卖自己的孩子,公安部门将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们收养要收“营养费”和“感谢费”。如果为了非法获利而出卖自己的孩子,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一条的规定,孩子的父母涉嫌拐卖儿童,购买者涉嫌购买被拐卖的儿童。

此外,如果儿童在收养、领养过程中被猥亵、性侵、非法拘禁或绑架,还可能涉嫌猥亵儿童、非法拘禁、绑架、遗弃、强奸等,将依法受到处罚。

每个孩子都是独立的个体,他们不是父母或养父母的附属品。收养和认养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利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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