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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限应怎样设定?土地使用权的期限到期后会怎样

来源:农村土地作者:石才俊 时间:2021-09-02 15:26:10浏览63次

我们经常会想到用房贷来筹集资金。但是房贷不是长久之计,所以房贷是有期限的。过了一定期限,还会有其他处理抵押物的措施。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限应该如何设定?这里是五六懂法网网的一个小系列,介绍土地使用权抵押可以延长多久,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限如何设定

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限应当短于土地使用期剩余期限减去使用期。划拨土地使用权的**长抵押期限不得超过类似用途土地的**长转让期限。土地使用权抵押期限应参照主合同的期限,不得少于借款合同约定的期限,否则会丧失抵押的目的。另外,房地产和土地同时抵押时,土地的抵押期限也要考虑前提一致的原则。也就是说,应当短于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并与建筑物的抵押期限相一致,以保证抵押登记的规范化,有效保护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的合法权益。

办理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时,可以根据主债权的效力即主债权的存续期限确定土地抵押登记的期限,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设定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和履行期届满后两年。主债权的存续期间为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和履行期届满后的法律追诉期。

注销抵押登记是抵押权消失的一种形式。当债权因清算或免除而消失时,抵押权也随之消失。事实上,其他土地权利终止后,当事人往往不能按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此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确定抵押权自动消灭。抵押期限届满后不能清偿全部债务的,由于债权尚未消灭,抵押权仍然存在,并另行办理续期抵押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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