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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没过户,卖家反悔了怎么处理?房屋过户后卖家可以反悔吗

来源:房产买卖纠纷作者:花清涵 时间:2021-09-04 18:56:19浏览89次

商品房预登记对保障购房人权益起着关键作用,您的权益通过不动产登记制度得到保障。本文对预告登记相关权益进行了详细分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所谓预告登记是《物权法》中规定的新制度,保护买方权益不受损害。房屋买卖合同签订,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持有人(即买受人)同意处分该房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这一制度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因出卖人出卖一套、两套房屋而可能对前买受人权利造成的损害。

根据《物权法》第20条:“当事人签订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买卖协议,为保证将来物权的实现,可以根据协议约定向登记机关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持有人同意处分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自可以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债权消灭或者未申请预告登记的,预告登记无效。”可以与刘某约定提前向登记机关登记,具有对抗第三人、限制原物权人的效力。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期间起点为可以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如果真的实现了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应在预告登记后三个月内尽快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不动产所有权变更登记。

知识关联:

房屋预告登记的定义:

房屋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在约定买卖房屋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证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出的登记。比如在商品房预售中,购房人可以对未建成的房屋进行提前登记,从而限制开发商再次出售已售出的房屋或进行抵押。

预告登记要求:(不同情况下预告登记要求不同)

1.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一)注册申请书原件;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四)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原始约定;

(5)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预售人和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加条件和期限的,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6)以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需提交抵押权人同意买卖该房屋的证明材料。

2.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一)注册申请书原件;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抵押合同原件;

(四)主债权原始合同;

(5)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原件;

(6)当事人关于抵押预告登记的原协议;

(7)已设定在建工程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的原始证明。

3.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

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的,除提交本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房屋的书面文件原件、其他权利证明原件和抵押权注销申请书原件;

(一)注册申请书原件;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转让方的产权证明;

五六懂法网为您整理了一下,希望能更好地帮助您解决房子未过户时如何处理卖家后悔的问题。希望大家在购买预售商品房时能够主动提前登记,正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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