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伤保险作者:admin 时间:2020-10-07 10:15:06浏览62次
社会公众张女士通过天津市网上帮助中心咨询工伤鉴定事宜,希望为婆婆解决困扰全家多年的工伤医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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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了解,经市政府批准,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发布通知,从4月1日起调整工伤三种待遇标准,以保障工伤和工伤死亡人员的基本生活。两个标准涉及受伤人员,一个标准涉及死者的受扶养亲属。伤残津贴最高300/月根..点击阅读
张女士的岳母今年68岁。她退休前在天津机床厂工作。由于30年前的一次事故,这位老人失去了右眼的视力。
由于铁屑一直留在老人的右眼里,而且还没有被清除,老人的生活已经很不方便很多年了,而且受右眼的影响,老人的左眼现在也开始有问题了。"我岳母的左眼看起来肿了,她的视力开始下降。"
张女士向工作人员介绍,由于家属对工伤事故了解不多,没有及时到工伤鉴定部门进行工伤鉴定,老年人的医疗费用只能自理,不能享受工伤保险。
关于张女士的问题,代表联系了12333劳动保障热线,热线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员工所在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认定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可以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认定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由于时间间隔太长,已经超过了工伤鉴定的规定时间,老年人不能再进行工伤鉴定,也不能享受工伤保险。
网上代表在此提醒广大公众,如果在工作中遇到工伤,应尽快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以免错失维权的最佳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