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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太原市的10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来源:工伤知识作者:admin 时间:2020-03-11 21:59:56浏览99次

我15个月的工资里有10个残疾人。

根据《山西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经办机构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残疾人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按照职工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就业关系之日前12个月内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以下标准计算分配:

(1)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标准:5级伤残36个月工资,6级伤残33个月工资,7级伤残24个月工资,8级伤残21个月工资,9级伤残18个月工资,10级伤残15个月工资;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标准:5级伤残为24个月工资,6级伤残为21个月工资,7级伤残为15个月工资,8级伤残为12个月工资,9级伤残为9个月工资,10级伤残为6个月工资。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残疾职工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在5年的基础上每减少1年减少10%。

达到退休年龄或办理退休手续的工伤职工不享受工伤一次性医疗补贴和残疾人一次性就业补贴。

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期间多次遭受工伤的,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工伤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按照同一用人单位工伤职工的**高伤残等级计算支付。

扩展信息:

根据《山西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二条根据属地原则,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驻山西中央用人单位和省级用人单位职工工伤认定工作。

用人单位登记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其他用人单位职工工伤认定工作。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3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特殊情况下,经报有管辖权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认定工伤的,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90天。

用人单位未按照前款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可以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认定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有工伤认定管辖权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和人事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文本或者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二)工伤职工的社会保障卡或者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伤后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五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3.一次性残疾补贴:10级残疾为7个月工资;

4、与用人单位终止或终止劳动就业关系的,由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标准:10级伤残为15个月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标准:10级伤残是我6个月的工资。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残疾职工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在5年的基础上每减少1年减少10%。达到退休年龄或办理退休手续的工伤职工不享受工伤一次性医疗补贴和残疾人一次性就业补贴。

5、工伤医疗费用和康复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注:1 .职工因工负伤,经办机构在确定工伤保险待遇时,应当以其工资为基数。如工资难以确定,以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2.我看不到总体规划区以外的住院和交通的伙食补助、医疗的食宿费的要求。我们先不要考虑它们(这是根据地方法规(山西省工伤保险条例中没有规定)。我遇到的伙食补贴是一天15元,一般交通费等都可以全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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