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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工伤赔偿标准2019,合肥六级工伤赔偿标准2014年

来源:工伤知识作者:admin 时间:2021-02-27 10:25:02浏览129次

许多员工在工作中受伤后,公司需要赔偿所有因工伤造成的损失,包括医疗费用。工伤赔偿的标准是什么?工伤赔偿保险可以赔付哪些项目?接下来,五六懂法网com的小系列整理了一些关于在合肥市职工发生工伤后,如何规定六级工伤的知识。欢迎阅读!工伤赔偿标准

第一,医疗费用

根据医院的发票

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六级伤残为本人16个月工资

三.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按月发放,直至60岁男、50岁女退休,不能同时享受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和残疾人一次性就业补助)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残疾的,享受下列待遇: (二)与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发放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工资的70%,六级伤残工资的60%,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四.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4584元(2013年合肥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584元)18个月=82512元(劳动合同终止一次性支付,不能与伤残津贴同时享受)

(1)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六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六级伤残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为18个月。去年全区职工月平均工资。

动词(verb的缩写)一次性伤残就业补贴:4584元(合肥市2013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584元)34个月=155856元(劳动合同终止时一次性支付,不能与伤残津贴同时享受)

(1)安徽省执行《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四条职工因工伤残被认定为六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六级伤残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34个月。

不及物动词停薪留职期间工资:本人原工资具体停薪留职时间

《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带薪停工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受伤工人的具体停工时间和工资保留期按《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执行。

七.住院护理费用:458480%住院月

(1)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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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职工因工伤住院期间需要护理的,护理费用由单位凭医疗机构证明按月支付。护理费标准为员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0%。医疗机构出具证明前,收到的生活护理费低于规定标准的,由所在单位补足差额。

八.住院伙食补助:20元住院天数

(1)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施新〈工伤保险条例〉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一、因工负伤住院职工的伙食标准按每人每天20元执行。

九.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一次性支付辅助器具费

(1)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工作需要,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义眼、假牙、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安徽省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工伤职工配置辅助器具的费用和延长使用寿命的费用为

十、辅助设备维护费用

(1) 《安徽省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第七条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应当根据劳

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项目,为工伤职工配置符合国家标准、质量合格的辅助器具,并与工伤职工签订培训、维护和维修服务协议。

十一、安装辅助设备产生的护理费用

十二、因安装辅助设备而发生的住宿、餐饮费用

十三、劳动能力伤残鉴定费

十四.交通费用

合理的运输费用由仲裁委员会或法院根据发票的情况确定

以上是合肥工伤赔偿多少的相关内容,边肖为大家解答。相信大家都已经明白了。综上所述,我们应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部门的规定维护自己的权益。此外,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您可以咨询五六懂法网。我们的专业律师团队将为您提供详细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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