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伤知识作者:定寒梅 时间:2021-08-05 05:24:08浏览115次
为了补偿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有关部门出台了工伤赔偿标准作为赔偿依据。工伤赔偿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劳动者家庭的经济负担,同时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么浙江省?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什么呢?让我们和五六懂法网一起看看
一、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项目及标准(发包人未购买的,发包人一次性支付):
1.丧葬补助费:6个月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水平;
2.(养老金总额不得超过已故工人去世前的工资):
a、配偶每月40%本人工资;
B.其他亲属为每人每月30%本人工资;
c、老年人或孤儿在上述基础上增加10%。
3.工伤死亡一次性补助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因工死亡的,供养直系亲属可以为供养亲属申请一次性抚恤金,不满18周岁的一次性计入18周岁;其他供养直系亲属20周年有一次性计划,但55岁以上的,每增加1年,年龄降低1岁,70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二、一级至四级项目及标准(用人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
1.(来自工伤保险基金):
a、一级27个月本人工资;
b、二级25个月本人工资;
c、三级为23个月本人工资;
d、四级是21个月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从每月缴纳工伤保险基金到退休之日,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a .一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90%;
B.二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85%;
c、三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80%;
d、四级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75%;
3.生活护理费:(经委员会确认,生活护理费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根据自理程度:
A.不能是: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0%;
B.大部分不能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
C.部分不能是: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一次性享受上述1、2、3项补偿的残疾职工,一次性支付按照以下标准计算:一级伤残按16倍待遇基数计算,二级伤残按14倍待遇基数计算,三级伤残按12倍待遇基数计算,四级伤残按10倍待遇基数计算。(用人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待遇基数为用人单位主管工伤保险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待遇基数为工伤发生时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
4.住院伙食补助:单位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支付(参照国家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每人每天15-20元)。
5.医疗费用:到社保定点医院,依法报销。在紧急情况下,你可以去最近的医院进行急救。
6.交通费、住宿费:仅指在外地就医,必须经医疗机构证明,报经办机构批准,并按单位职工出差标准报销。
7、残疾辅助器具费用。
三、五级至六级伤残赔偿项目及标准(用人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
a、5级是我18个月的工资;
b和6是我16个月的工资;
2.伤残津贴:(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安排工作的,不享受此项补偿;无法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如果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为
C.部分不能是: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从上面可以看出,浙江省工伤的赔偿标准应该根据具体的伤亡情况来判断。正常情况下,赔偿标准与伤亡程度挂钩。此外,不同的医疗费用有不同的赔偿标准。我的基本工资也是薪酬的参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