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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工伤赔偿标准计算是怎样的,甘孜州工伤赔偿标准计算

来源:工伤知识作者:惠白玉 时间:2021-08-15 21:14:55浏览101次

一、二级工伤赔偿标准计算是怎样的

一次性伤残津贴为25个月,由社保机构发放。伤残津贴由社保机构按月发放,标准为本人受伤前工资的85%,直至死亡。残疾职工户籍不在工作场所,需要一次性领取残疾抚恤金、护理费的,应当与社保机构签订一次性缴费十年的合同,解除保险关系。

一至四级工伤和伤残赔偿标准在中国,各地统一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应当保留劳动关系,辞去工作,享受下列待遇: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标准为:一级伤残27个月工资,二级伤残25个月工资,三级伤残23个月工资,四级伤残21个月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数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止发放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认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期限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认定为工伤后,下一步就是确定伤残程度,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期限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首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来说,如果员工因工受伤,患有残疾,治疗后影响工作能力,应该对其工作能力进行评估。如果伤害发生在海门,雇主或个人必须向南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二、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申请重新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后1年内,如果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其所在单位或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的结果直接影响到工伤职工的赔偿,因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掌握初次鉴定和再次鉴定的时限。

三、申请工伤待遇赔偿期限

归根结底,是要对工伤待遇进行补偿,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落实,不受侵害。

申请工伤待遇在期限上有两种赔偿方式。

一是参加工伤保险的赔偿。这里需要注意的时限与工伤认定的时限相同,即用人单位必须在事故伤害或者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

二等工伤的赔偿标准为一次性赔偿25个月工资,由当地社保机构支付。对于雇主来说,也有相关的补偿政策。对每个雇主来说,其补偿政策是不同的。福利政策好的,工伤赔偿也会相应高一些。以上是五六懂法网整理的内容,五六懂法网有在线律师,如有疑问,欢迎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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