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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中病人有无误工费,医疗事故致残的误工费怎么算

来源:工伤知识作者:丙敏 时间:2021-09-12 21:21:54浏览126次

一、医疗事故中病人有无误工费?

(1)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住院费用等支付凭证,结合病历、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处理的必要性、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用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院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需的康复费用、适当的美容费用及其他后续治疗费用,可在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诊断书或鉴定结论,不可避免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赔偿。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损失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者因受伤和残疾而继续失去时间,损失的时间可以计算到残疾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被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可以参照上诉法院所在地最近一年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劳动者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用:根据护理人员收入状况、护理人员数量、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无收入或者聘用护理人员的,参照当地从事同等护理水平的护理人员的劳动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参照确定护理人员数量。

护理期应计算到受害者恢复自理能力。受害人因残疾无法恢复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受害者残疾后的护理水平应根据护理依赖程度和残疾辅助器具的准备情况确定。

二、请求医疗事故赔偿要注意什么

三级医疗事故为六级伤残,赔偿指标为50%;

患者及家属在与医疗机构协商或诉诸法律时,应注意一级医疗事故不属于伤残。他们应该要求死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支付丧葬费、家属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交通费、误工费和住宿费,但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应超过2人。

对于认定为四级的医疗事故,不能按照伤残标准要求赔偿,只能要求医疗费用、误工时间、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必要合理的费用。

对于医疗事故给患者造成的各种损失,法院将根据医疗机构和患者在整个医疗事故中的过错程度,承担完全责任、首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等一定的责任。

在日常生活中,市民难免会感到不舒服,所以会去医院治疗。如果在治疗过程中发生意外,不仅会影响伤者,还会耽误伤者的工作。因此,医疗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不仅可以申请医疗费用赔偿,还可以申请损失时间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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