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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受伤误工费赔偿是怎么样的,农民工在工地受伤怎么赔偿误工费

来源:工伤知识作者:耿昌勋 时间:2021-09-12 23:46:55浏览147次

工地受伤误工费赔偿是怎么样的?

工伤损失时间不予补偿,员工停工、停薪留职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的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息期间,称为停薪留职期间,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事故伤害发生前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工伤职工的停薪留职和休假期限,由与职工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确定,或者由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休养证明。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由需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终结论为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带薪停工期结论

《工伤保险条例》中没有定义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的“原工资”,根据当地规定大致有三种计算方法:

1.指加班工资以外的工资;

2.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3.受伤前12个月除加班费以外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在停工留薪期内未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进行维权。

在工地受伤走法律程序应该怎么办理?

1.首先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一切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不能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单位不申请的,职工个人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8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

(三)医学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职工受伤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齐全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将需要补充的全部材料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申请人按照书面通知要求补正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3.工伤认定为工伤的,可以在工伤稳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认定工伤等级,再根据伤残等级计算伤残赔偿金额;

4.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时,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的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检验、检查报告等完整的病历资料;

(三)受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四)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综上所述,发生工伤后,可以向用人单位要求赔偿,但前提是必须是在工伤中受伤,并且在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不能扣除受害人的工资,所有的福利都必须给劳动者。如果伤害严重,也可以认定为工伤,获得更多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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