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伤知识作者:秋蝶 时间:2021-09-13 16:41:59浏览90次
一、验兵误工费的赔偿标准是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损失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者因受伤和残疾而继续失去时间,损失的时间可以计算到残疾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被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可以参照上诉法院所在地最近一年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劳动者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老人和失业人员有误工费么?
然而,对于没有收入的失业人员来说,如何计算损失的时间在实践中存在争议。失业人员,没有相同或相似的行业,不能按行业平均工资申领;如果采用社会平均工资,对支付赔偿金的一方明显不公平;然而,即使是失业者也失去了时间,因为失业者不是没有工作能力,而只是在损害发生时失业。我认为,用当地最低工资来计算失业人员损失的时间费用是合理的。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将男职工退休年龄定为60岁,女职工退休年龄定为55岁、50岁,并不意味着退休职工丧失劳动能力。如果事实证明受害人受伤前有劳动能力,因人身伤害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劳动,确因误工遭受损失或者收入减少的,视为无劳动能力是不合理的。退休制度很大程度上是对劳动者的一种待遇,是宪法规定的休息权在劳动法中的体现。在城镇,退休职工返聘的情况并不少见;在广大的农村地区,许多老年人继续工作。因此,只要有收入损失,就可以主张损失的时间费。当然,在计算误工补偿金额时,要考虑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和收入状况,以及工伤对劳动能力和收入的影响程度,酌情计算误工时间。
综上所述,每年征兵的时候,一些地方工作人员会配合检查士兵,这样会耽误自己的工作,相关部门会补偿损失的时间。根据当事人实际减少的收入,没有固定收入的,采用行业平均收入。这里需要注意的是,老人和失业者也可以申领误工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