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福建省工伤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是什么,福建省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

来源:工伤知识作者:所永贞 时间:2021-09-13 20:42:00浏览112次

一,福建省工伤赔偿项目和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用

1、工伤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治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

2、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设备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设备配置机构名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民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3、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相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使用费用进行核查,并及时足额结算费用。

4.工伤事故中受害人获得医疗费用赔偿是有前提条件的,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应在已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所有费用应符合工伤保险医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符合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以获得医疗费用赔偿。

(2)康复费用

赔偿时,当事人尚未康复需要继续治疗的,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不可避免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用一并赔偿。

对于损伤治疗后仍未恢复的器官功能康复训练所必需的康复费用、适当的美容费用和其他后续治疗费用,以及确实需要再次治疗的残余功能障碍,赔偿权利人可以在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如果受害者在康复医院接受治疗,其医疗费用的赔偿应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1、受害人治疗伤害性疾病,一般应在普通医院治疗。伤病治疗不需要康复医院的,按照普通医院治疗同类伤病的收费标准计算医疗费补偿。

2.在普通医院治疗后,经治疗医院批准转入康复医院进一步治疗,是治疗伤病所必需的,其医疗费用按照国家制定的康复医院收费标准计算。治疗后伤情稳定,但仍需继续康复、对症治疗等。凭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可在县级以下医疗机构或门诊就诊。

(3)食品补贴

1、被害人确需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对被害人本人及其随行工作人员实际发生的合理部分食宿费用应予补偿。

2.伙食补助费的补偿期限原则上为住院期间,即具体伙食补助费可根据受害人住院期间计算伙食补助费,再乘以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日标准得出。

(4)交通、食宿费用

1.医生出诊的交通费。

如果医生探视了受害人,如果探视的交通费已经包含在医疗费用中,受害人将从医疗费用中得到补偿,不需要包含在交通费中。不包含在探视费用中,但由被害人另行支付的,按照交通费予以补偿。

2.受害者或其陪同人员的费用

2.如果乘坐火车,应该优先选择普通硬座火车。特殊情况下需要乘坐软座或卧铺,也应允许,但受害者应说明其合理性。

3.在紧急情况下,也应允许其乘坐飞机,受害者应说明其正当理由。

工伤赔偿需要关注具体情况。毕竟这种赔偿需要在相关事实中进行。另一方面,索赔的方式也不应过于激进。一旦失控,不仅会对自身权益维护造成问题,还会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因此,当事人需要注意具体事项的处理。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