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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单位应该承担哪些费用呢

来源:工伤知识作者:表梦丝 时间:2021-09-14 06:07:00浏览149次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中受到的直接或者间接的伤害,或者因工作产生的职业病。工伤赔偿要经过三个必要的过程,包括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劳动仲裁。没有劳动合同的员工也需要进行劳动关系鉴定。企业应当承担职工因工负伤治疗期间的相关费用。

工伤单位应该承担哪些费用呢

按照国家规定,用人单位给予职工工伤保险的,从工伤保险中支付下列费用:

1.治疗期间的所有医疗费用和恢复健康的费用。

2.住院期间的餐费和护理费。

3.员工前往统筹区以外地区就医的,此时需支付员工住宿费、生活费,支付标准按统筹区规定执行。

4.员工身体残疾时安装辅助设备的费用。

5 .发生严重工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后不能自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生活护理费。

6 .劳动伤残鉴定后,定级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支付一次性伤残津贴和月伤残津贴。

7.用人单位决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职工因工死亡的,应当在法定遗嘱中支付三项费用,包括因工死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

9.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费用。除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外,用人单位还必须支付一定的费用,包括以下费用:

劳动者因工伤住院治疗,原工资福利待遇不能随意变更,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停工留薪时间一般不能超过一年,且伤情严重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后可以延长,但不能超过12个月。

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为五级、六级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当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用人单位决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应当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劳动者应当到签订工伤待遇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在紧急情况下,他们可以去最近的医疗机构进行急救。

工伤待遇费用符合工伤保险待遇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工伤住院职工的伙食补助费,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都要报经办机构审批。工伤职工到统筹区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起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执行。

工伤职工到医疗机构签订工伤康复服务协议发生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保险的,上述赔偿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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