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工伤知识作者:笃建树 时间:2021-09-14 11:22:00浏览147次
工伤十级没解除劳动关系怎么赔偿
一、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职工,享受下列待遇:
(1)根据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中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0级伤残为本人6个月工资;
(二)劳动合同终止期满,或者劳动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支付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六条工伤职工因工复发,经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二、工伤类型:
1.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工伤主要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里要理解和把握,“意外”的本质是“意外的损失或灾难”,有两种:渐进的(如慢性中毒、血吸虫感染等)。)和突发(如工作架倒塌、高空坠物伤害等。),我们也不应该拘泥于突如其来的情况。
1.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并被事故伤害;
1.3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的暴力等意外伤害;
1.4患有职业病;
1.5外出工作期间,因工负伤或事故下落不明的;
1.6上下班途中,因机动车事故受伤的;
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
2.1因突发疾病死亡或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48小时内被抢救无效死亡;
2.2为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在抢险救灾活动中受伤的;
2.3在部队服役,因战致残或因工负伤的职工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其旧伤到达用人单位后复发。
3.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3.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造成人员伤亡的;
3.2醉酒致人伤亡;
3.3自残或自杀。
工伤肯定会有一些赔偿,但是赔偿问题会有区别。所以,你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你的生活中,只要你不解除劳动合同,你就会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得到补偿。标准的制定是当地政府结合经济情况制定的,所以你要做好心里准备。
工伤在劳动关系中经常发生,有工伤是必要的.
劳动关系中的工伤怎么办?劳动关系中的伤害不能称为工伤,而是人身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