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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骨折老板不赔偿怎么办,工伤骨折老板不愿意赔偿

来源:工伤知识作者:耿昌勋 时间:2021-09-16 11:37:09浏览84次

一、工伤骨折老板不赔偿怎么办?

如果老板不支付工伤、骨折赔偿,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解决相关纠纷。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逾期不缴纳的,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垫付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偿还。员工发生工伤后,如公司未按规定进行赔偿,可按以下步骤维权:

1.先申请工伤认定

企业作为申请人,应当自事故发生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申请。

职工作为申请人,应当自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

注意:如果企业未在规定的30天内办理工伤认定,受伤员工一定要记得在一年内办理工伤认定。

2.等待工伤认定决定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3、单位不承认工伤

职工或者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否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没有有力证据的,应当承认工伤。

4.如果双方都能谈判,他们就能谈判

工伤认定后,如果单位与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可以坐下来协商,双方将协商赔偿金额和范围。单位履行了赔偿义务,受害人无需办理其他手续。

5.协商不成的,申请仲裁

双方协商不成的,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服从不再起诉法院的裁决结果。

6.在法庭上起诉

受害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司法解释

当事人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第2款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但未按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是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的直接责任人,但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拒不赔偿或者不能赔偿,劳动者就没有办法索赔。

因为《社会保险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发生工伤事故,应当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逾期不缴纳的,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垫付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偿还。”根据《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持书面工伤认定决定书及相关材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书面申请提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也就是说,当劳动者发生工伤,无人看管时,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赔付。

发生工伤、骨折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对劳动者进行赔偿,工伤赔偿的标准和范围由工伤鉴定结果确定。劳动者可以先进行治疗并申请劳动伤残鉴定,然后由司法机关或调解机构根据工伤鉴定结果进行处理。用人单位拒不支付赔偿金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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