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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全责要误工费是否合理

来源:工伤知识作者:玄寄灵 时间:2021-09-16 12:22:09浏览80次

交通事故中误工费如何合理确定

交通事故中对方要求损失时间赔偿是合理的,因为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受害方会影响自己的正常工作,就应该要求损失时间赔偿。

失时期限一般明确,医疗机构出具的治疗医嘱是证明失时必要性的基本证据。如果是住院,出院后医嘱确认的住院时间和休息时间之和就是损失的时间段。然而,在特殊情况下也有例外。比如,由于岗位的特殊要求,受害人的伤病与其从事的工作密切相关。当无医嘱或医嘱确定的休息时间不足以保证被害人在恢复期的正常工作状态时,法院可以根据单位的误工证明等其他证据合理确定误工时间。

如果当事人不同意误工期限的合理性,如果没有医嘱或误工期限明显过长,将参照公安部《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关于医疗时限的规定,综合考虑被害人的具体伤情、工作情况、医嘱休假等因素做出合理认定,必要时可进行司法鉴定确定误工期限。

误工费。一般来说,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损失的时间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确定。如果要求的误工费太高,受害人应提供纳税证明。受害人提供的误工证明费用过高,无法提交完税证明且无法合理解释的,可以在司法实践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减免,参照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支付。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被害人不能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可以参照法院所在地最近一年同行业或者类似行业劳动者的平均工资确定损失的时间量。

误工费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损失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者因受伤和残疾而继续失去时间,损失的时间可以计算到残疾日期的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被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可以参照上一年度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类似行业的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根据该规定,损失时间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可表示为:损失时间补偿金额=损失时间收入(日/月/年)损失时间

综上所述,衡量损失的时间应该是是否影响正常工作,而不是是否有责任。公司工资越高,补偿成本越高。因此,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由保险公司和警方处理。毕竟我们法律经验不多,知识储备不足会上当受骗,要学会保护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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