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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需要注意的法律风险点,股权不能转让的法律风险

来源:股权转让作者:admin 时间:2021-03-13 16:06:03浏览134次

1、股东资格丧失的法律风险

如果转让方没有股东资格,股权转让就没有意义。因此,受让方应在股权转让前做详细的尽职调查,确认转让方的股东资格,并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在审查股东资格时,受让方需要查阅各种证明文件,如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登记注册等。其次,匿名股东与大股东之间关于股权信托或代表其持有的协议也可以证明股东的主体资格。

2、隐名股东转让股权的法律风险

大股东(或名义股东)是指在工商登记数据中有记载且未实际出资的股东。相应地,隐名股东是指为规避法律或其他原因,以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以他人名义出资的投资者,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作为其他投资者记载。

隐名股东不是名义上的股东,但隐名股东实际上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虽然他没有股东资格,但大股东是受其控制和支配的。根据法律规定,当匿名股东以自己的名义直接转让其在知名股东名下登记的自有股权时,该股权转让行为一般无法获得法律认可。

但如果大股东违反与匿名股东签订的协议,擅自转让以自己名义登记的匿名股东的股权,由于股东登记在公司章程中的公示作用,股权转让的法律效力仍然

可以产生。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转让股份时,以下类型的主体将受到相关法律的限制:

1.中国公民个人不能成为中外合资(合作)有限公司的股东.

2、国家禁止或限制外商投资企业在本行业设立公司股权,禁止或限制向外国投资者转让。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从事营利性活动的主体不得成为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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