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公司清算作者:admin 时间:2020-08-02 07:35:01浏览76次
申请强制清算
申请人:……………………
被告:一家公司
住所:北京中关村南大街12号
法定代表人:王某,董事长。
公司股东:科学院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
法定代表人:翟某,院长。
公司股东。
申请:请求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对中国境内的公司进行清算
事实及理由:被告科学院请求解散公司一案,由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8月18日作出(2009)**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第7744号判决。根据终审判决,被告的一家公司于2009年8月18日解散。
由于被申请公司的章程规定,所有事项须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方可生效,且公司股东之间存在诸多矛盾,公司于2009年9月4日召开了股东大会,但未能就清算组的组成形成有效决议,因此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然而,该公司的实际控股股东,某科学院,不断侵犯该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果这种情况继续下去,肯定会严重损害股东的利益。
带着**美好的祝愿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一年中的月日
附件:公司不能成立清算组的相关文件
1.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第7744号民事判决书
2.公司章程
3.科学院给股东XXX的通知和建议
4.科学院给股东XXX的通知和建议
5.公司股东XXX向某科学院的股东发出决议通知。
6.公司股东XXX关于成立公司清算组的议案
7.公司股东三十关于成立公司清算组的议案
8.股东会议记录
9.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