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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注销和破产和清算的区别,正常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

来源:公司破产作者:夷妙珍 时间:2021-06-23 21:01:05浏览67次

在实践中,我们经常听到两个词,清算和清算,针对的是公司的资产。他们在某种意义上是相似的,但他们是完全不同的词。然后五六懂法网边肖会详细介绍公司清盘与清算的区别,什么是自愿清算,什么是强制清算。

一、公司清盘与清算的区别

1、清盘

清算是一种法定程序,公司停止生产经营,所有资产(包括机器、工厂、办事处、创富工具的财产)在短时间内全部出售,转换成现金,然后将未偿还的债务依次偿还(分配),再按照法定程序解散公司。

2、清算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具有法定解散事由或者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后,依法清理公司债权债务的行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因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因公司僵局或因违法行为被强制解散的,公司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公司清算组是指公司清算结束后,依法成立的处理公司债权债务的组织。

二、自动清盘是怎样的

自愿清算可分为:公司成员自愿清算和债权人自愿清算。

1、公司成员自动清盘

当公司成员决定进行自愿清算并解散公司时,将进行自愿清算。如果公司成员决定对公司进行清算,公司通常会停止运营,并宣布自愿清算。如果公司有偿还债务的能力,且公司成员能提供法定声明证明公司的偿债能力,则该清算将被视为公司成员的自愿清算。

在上述自动清盘个案中,会议决定委任一名清盘人进行清盘。否则,清盘案将被视为债权人自愿清盘,并召开债权人会议,届时公司董事必须报告公司事务。如果进行债权人自愿清算,将成立公司清算审查委员会,并任命审查委员会成员。

即使在公司自动清盘开始后,法院仍可发出强制清盘令,但申请清盘的分担人可能需要知道自动清盘可能会损害其他分担人。

2、债权人自动清盘

债权人自愿清算和股东自愿清算的区别在于资产和债务是否可以抵销。资不抵债属于前者,但属于后者。但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股东都是先召开专门会议通过清算决议,再召开债权人会议。届时,银行、供应商等所有债权人都必须出席。如果全体债权人同意公司清算,就可以达到自愿清算的条件。清算决定后,必须指定清算人负责所有清算事宜。公司资不抵债的,由股东推荐清算人,债权人最后决定。但如果资产超过负债,就直接由股东委派。

三、强制清盘是怎样的

如果公司负债过多,其债权人和/或公司成员可以向法院申请清算。

清盘呈请提交后,法院会聆讯清盘呈请,最后法院会发出强制清盘令,命令公司清盘。强制清算是债务人向法院申请追债而导致的清算。债权人拿到价值指令后,公司会收到正式通知,需要在21天内还清债务。公司无力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如无人反对公司向法院申请清盘,法院会委任破产管理署为清盘人。如果有一些复杂的清算事项,也可以聘请会计师处理。此外,上市公司比私营公司受到更多的限制,因为上市公司同时受到证券交易所和证监会的监管。如果公司被申请清算,需要停止经营,防止股价过度波动。

总而言之

在实践中,我们经常听到两个词,清算和清算,针对的是公司的资产。他们在某种意义上是相似的,但他们是完全不同的词。然后五六懂法网边肖会详细介绍公司清盘与清算的区别,什么是自愿清算,什么是强制清算。

一、公司清盘与清算的区别

1、清盘

清算是一种法定程序,公司停止生产经营,所有资产(包括机器、工厂、办事处、创富工具的财产)在短时间内全部出售,转换成现金,然后将未偿还的债务依次偿还(分配),再按照法定程序解散公司。

2、清算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具有法定解散事由或者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后,依法清理公司债权债务的行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因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因公司僵局或因违法行为被强制解散的,公司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公司清算组是指公司清算结束后,依法成立的处理公司债权债务的组织。

二、自动清盘是怎样的

自愿清算可分为:公司成员自愿清算和债权人自愿清算。

1、公司成员自动清盘

当公司成员决定进行自愿清算并解散公司时,将进行自愿清算。如果公司成员决定对公司进行清算,公司通常会停止运营,并宣布自愿清算。如果公司有偿还债务的能力,且公司成员能提供法定声明证明公司的偿债能力,则该清算将被视为公司成员的自愿清算。

在上述自动清盘个案中,会议决定委任一名清盘人进行清盘。否则,清盘案将被视为债权人自愿清盘,并召开债权人会议,届时公司董事必须报告公司事务。如果进行债权人自愿清算,将成立公司清算审查委员会,并任命审查委员会成员。

即使在公司自动清盘开始后,法院仍可发出强制清盘令,但申请清盘的分担人可能需要知道自动清盘可能会损害其他分担人。

2、债权人自动清盘

债权人自愿清算和股东自愿清算的区别在于资产和债务是否可以抵销。资不抵债属于前者,但属于后者。但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股东都是先召开专门会议通过清算决议,再召开债权人会议。届时,银行、供应商等所有债权人都必须出席。如果全体债权人同意公司清算,就可以达到自愿清算的条件。清算决定后,必须指定清算人负责所有清算事宜。公司资不抵债的,由股东推荐清算人,债权人最后决定。但如果资产超过负债,就直接由股东委派。

三、强制清盘是怎样的

如果公司负债过多,其债权人和/或公司成员可以向法院申请清算。

清盘呈请提交后,法院会聆讯清盘呈请,最后法院会发出强制清盘令,命令公司清盘。强制清算是债务人向法院申请追债而导致的清算。债权人拿到价值指令后,公司会收到正式通知,需要在21天内还清债务。公司无力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清算。如无人反对公司向法院申请清盘,法院会委任破产管理署为清盘人。如果有一些复杂的清算事项,也可以聘请会计师处理。此外,上市公司比私营公司受到更多的限制,因为上市公司同时受到证券交易所和证监会的监管。如果公司被申请清算,需要停止经营,防止股价过度波动。

总而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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