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租赁合同作者:admin 时间:2020-10-20 07:30:04浏览63次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为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1.甲方应在收到房款后出具合法有效的收据证明。
2.在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如该房屋或其附属设备、设施因非乙方原因自然损坏,甲方应负责维修。如甲方在收到乙方维修通知后3天内未能履行维修义务,乙方可自行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正常居住,如甲方在租赁期间出售租赁房屋,应提前_ _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租赁房屋转让给他人,甲方有责任在签订转让合同时通知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协议。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甲方无权处分租赁房屋或租赁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的;
2)甲方未履行维修义务,严重影响住宅的;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影响住房居住条件的条件。
5.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在租赁期内不能正常使用该房屋,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租赁合同,并要求甲方退还两次租赁保证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另行赔偿,赔偿金额以乙方实际损失额与租赁保证金的差额为准;
6.因履行租赁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7.本协议是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签字代表:
一年中的月日
甲方:
签字代表:
一年中的月日
主编:米、小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