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交通事故精神赔偿作者:admin 时间:2020-05-23 09:18:02浏览103次
人们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发生纠纷时,经常会提到“精神损害”。今天,“精神损害”是一个众所周知的词。但是,从法律的角度来看,什么是“精神损害”,谁可以获得精神损害赔偿,以及如何确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本文将全面阐述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问题,以供读者参考。
首先,中国《**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自然人受到“精神损害”,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要求赔偿:
(a)下列人格权利遭到非法侵犯:
1.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权;
2.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3.个人尊严和个人自由的权利;
4、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侵害他人隐私或其他个人利益的社会公德。
(二)非法将被监护人与监护人分离,对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造成严重损害的。
(三)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的:
1.侮辱、诽谤、贬损、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侵犯死者姓名、肖像、名誉和荣誉的;
2.非法披露或者使用死者隐私,或者以其他违反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的方式侵犯死者隐私的;
3、非法使用、损坏遗体、遗骨,或者以其他违反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的方式侵害遗体、遗骨的。
(4)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殊纪念物品因侵权而永久丢失或毁坏。
第二,无法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的情况: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人身权利受到侵犯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
(二)当事人在侵权诉讼中未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诉讼终结后,基于同一侵权事实单独提起精神损害赔偿诉讼的。
(三)因侵权造成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在此,我想提请你注意上述法律情况。对于法律规定以外的案件,如果当事人就精神损害赔偿进行了协商,法院将予以支持。
第三,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人是精神损害的受害人或者死者的近亲属。
第四,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应当提起什么样的诉讼才能获得法院的支持:
(一)因侵权造成精神损害,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可以根据情节要求侵权人停止侵权、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二)因侵权造成精神损害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受害人可以根据情节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权、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道歉等民事责任。也可以请求订购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第五,精神痛苦补偿的方式:
(一)造成残疾的,给予残疾补偿;
(2)造成死亡的死亡赔偿;
(3)精神损害赔偿。
第六,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应当根据下列因素确定:
(a)侵权人的过错程度,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二)侵权的手段、场合和行为等具体情况;
(三)侵权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利润;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上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法律、行政法规对伤残赔偿和死亡赔偿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七、减轻或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过错程度减轻或者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后,精神损害索赔的转让或继承:
原则上,精神损害赔偿请求权不得转让或继承。在特殊情况下,赔偿义务人书面承诺支付货币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可以转移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