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交通肇事作者:admin 时间:2020-06-05 20:00:05浏览61次
核心内容:交通肇事罪如何认定?为了让更多的朋友了解和理解交通肇事罪,从而从思想上提高他们的安全驾驶意识,以下是五六懂法网编辑对如何认定交通肇事罪的详细描述。
一、相关法律法规对交通肇事罪的规定
**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事故、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相关司法解释
**高人民法院《刑法》(2000年11月15日法释〔2000〕33号)
为依法惩治交通事故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审判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条从事交通运输或者非交通运输的人员违反交通运输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依照刑法**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通事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并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事故;
(二)死亡三人以上的,对事故承担同等责任;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对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法赔偿三十万元以上的。
因交通事故造成多人重伤,并对事故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饮酒、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无驾驶资格的机动车的;
(三)明知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构失效而驾驶机动车的;
(四)明知是无牌照或者报废的机动车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行驶的;
(6)逃离事故现场,逃避法律调查。
第三条交通事故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有本解释第二条**款和第二款**项至第五项所列情形之一,为逃避法律追究而实施的行为。
第四条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其他特别恶劣情形”,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两人以上死亡或者五人以上重伤,并对事故承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六人以上死亡且对事故负有同等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