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交通肇事作者:admin 时间:2020-06-05 21:18:02浏览54次
**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定,造成重大事故、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从本文可以看出,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标准是“造成重大伤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
**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严格依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通知
一、从事交通运输的人员或非交通运输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法规,因而造成重大事故的,在具体分析事故的主客观原因的基础上,构成交通事故罪的,应当对事故肇事者承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依照刑法**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的;
2 .重伤一人以上,情节严重,后果严重的;
对公私财产造成的直接损失从3万元到6万元不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特别恶劣”并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造成两人以上死亡的;
2.公私财产直接损失金额在6万元至10万元之间。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并符合上述第(一)项或者第(二)项规定的,依照第(一)项或者第(二)项的规定从重处罚:
1.犯交通肇事罪,逃逸,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现场,毁灭证据,或者隐瞒事故真相陷害他人的;
2.酒后驾驶;
3.驾驶机动车的非驾驶员;
4.驾驶无牌车辆;
(五)明知机动车的关键部件发生故障,仍继续行驶的;
6 .其他特别恶劣的情况。
(四)犯交通肇事罪后自首的,可以酌情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五)单位负责人或者车辆所有人强令本单位人员或者受雇人员违章驾驶,造成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对于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案件,如果造成国家和集体财产损失,公安机关应当根据行为人的责任,在起诉意见中提出赔偿意见,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作为附带民事诉讼起诉。因他人交通肇事罪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