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交通肇事罪判定,交通肇事罪死亡的认定

来源:交通肇事作者:接初蓝 时间:2021-07-05 20:01:56浏览153次

交通肇事罪的界定与认定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造成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应当立案侦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1月10日颁布并于2000年11月21日实施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交通事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并且对事故负有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对事故负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力支付30万元以上赔偿的。 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交通事故中重伤一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或者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无驾驶资格的机动车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部件失效的机动车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照或者报废机动车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行驶的; (6)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需要注意的是,交通肇事案件是否决定立案,取决于是否符合司法解释的具体标准。行为人仅违反规则,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作为犯罪论处,不立案。

交通肇事罪的界定与认定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造成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应当立案侦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1月10日颁布并于2000年11月21日实施的《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交通事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并且对事故负有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对事故负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承担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力支付30万元以上赔偿的。 第二条第二款规定,交通事故中重伤一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或者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驾驶无驾驶资格的机动车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部件失效的机动车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照或者报废机动车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行驶的; (6)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离事故现场。

符合上述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需要注意的是,交通肇事案件是否决定立案,取决于是否符合司法解释的具体标准。行为人仅违反规则,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作为犯罪论处,不立案。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