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交通肇事作者:admin 时间:2020-08-01 15:20:03浏览62次
随着现代汽车的增加,交通事故的频率也增加了。一些司机会因为恐惧或其他原因在事故后逃跑。事实上,这是一个加重情节。
主要有八种情况
1、明知交通事故的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事故责任,驾车离开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涉嫌酒后驾驶或者无证驾驶,报案后不履行现场等待处理职责,离开事故现场后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往医院,但未报案,无故离开医院的;
5.虽然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送至医院,但在用假姓名、假地址和假联系方式离开伤者或其家人后,他还是离开了医院;
6、交通事故当事人在调查期间逃跑的;
7、交通事故当事人离开现场,不承认发生过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当知道交通事故的发生;
8.协商未能达成协议,或者未经协商支付赔偿费用明显不足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没有留下真实信息,有证据证明他是被迫离开现场的。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管辖范围和路况,制定交通事故逃逸案件调查方案。肇事逃逸案件发生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线索,及时启动调查方案,安排拦截和调查。
2.案件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要求调查、举报肇事逃逸车辆或者通过出具调查报告或者向社会公告等方式破解线索。
一.《刑法》第133条违反交通运输法规,造成重大事故、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跑致人死亡的,处七日以上有期徒刑。二、**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点击阅读
3.接到调查通知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组织拦截或者调查。发现肇事逃逸车辆或者嫌疑车辆的,应当予以拘留,依法传唤符合调查报告的肇事逃逸人员或者嫌疑人,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告知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案件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办理交接。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押肇事逃逸车辆后,应当按原范围发出撤销调查通知书。
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调查交通事故逃逸案件期间,交通事故逃逸案件的受害人及其家属向交通管理部门询问调查情况时,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告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97修订版)第133条规定,因违反交通运输法规发生重大事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伤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逃跑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根据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2条: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方应当承担全部责任。然而,如果有ev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