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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房子怎样立遗嘱有效,父母留下的房子必须立遗嘱才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来源:遗嘱继承作者:admin 时间:2020-06-27 20:45:50浏览140次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都知道许多家庭仍然立遗嘱。因为这样可以避免许多经济纠纷。那么,父母留下的房子在被算作夫妻共同财产之前必须是遗嘱性质的吗?王总结了关于这个问题的相关知识。让我们看看。父母留下的房子在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之前是否必须是遗嘱性质的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仅属于丈夫或妻子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丈夫和妻子的共同财产。因此,必须立遗嘱,而且必须明确只有丈夫或妻子的财产被视为丈夫和妻子的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和奖金;

(二)生产经营收入。

(三)知识产权收入。

(4)通过继承或赠与获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仅属于丈夫或妻子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共有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劳动收入和其他合法收入、捐赠财产、继承财产等。婚姻期间双方或一方获得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部分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还包括:

(一)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不能确定,或者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但已结婚多年,并长期由双方共同使用、管理和管理。它可以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在婚姻存续期间,如果丈夫和妻子在离婚期间长期生活在一起,复员和转业军人的复员费和转让费可以根据丈夫和妻子的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三)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多种经营和承包责任田的当年收入,以及当年无收入的种养业投入的资金;

(4)父母一方或双方在结婚登记后捐赠的黄金、白银、珠宝及其他财产。

夫妻法定共有财产是指在婚前或婚后双方未达成协议或协议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婚姻法采用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明确规定只有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才适用法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度可以分为法定共有财产制度和分立财产制度、剩余共有财产制度、共有财产制度等。根据我国新婚姻法,我国法定财产制度包括17条规定的法定婚后共同收入制度和18条规定的法定特殊财产制度。

《婚姻法》第17条规定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拥有的财产范围,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和奖金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和奖金收入,以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各种福利政策收入和补贴;

(二)生产经营所得,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生产经营所得。

(三)知识产权所得,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拥有的知识产权所得;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通过继承和接受赠与而取得的财产。继承所得是指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在终止前没有实际占有,只要继承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财产也是丈夫和妻子的共同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3款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婚姻法第18条规定

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没有婚姻关系的男女,如未婚同居和婚外同居,以及婚姻无效或被撤销的男女,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如果你的情况更复杂,这个网站也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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