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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上不宜结婚的疾病,暂缓结婚的疾病有哪些

来源:结婚条件作者:admin 时间:2021-04-25 20:06:02浏览126次

中国的《》规定:“患有麻风病未治愈或其他医学上不宜结婚的疾病的人,禁止结婚。”其他不宜结婚的医学疾病,婚姻法没有列出。我国婚姻法禁止结婚的疾病有两种: (1)麻风病未治愈的人不得结婚; (二)患有医学上不宜结婚的其他疾病的。 第二条规则是一般规则。千万不要和医学上认为没有能力结婚的病人结婚。目前,患有以下疾病的患者禁止结婚或暂时不能结婚。

(1)未经治疗的麻风病和重症红斑狼疮患者禁止结婚。

(2)不能纠正生殖器官先天畸形,不能有正常性生活者,不宜结婚。

(3)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如肌张力、克汀病等)的患者。)应该不会结婚。

(4)患有遗传性精神病,如精神分裂症、癫痫等,尚未治愈者,不得结婚。

(5)梅毒、淋病等性病患者,尚未完全治愈的,不宜结婚。

(6)重度智障患者,如重度愚蠢者,不宜结婚。

法律仅限于禁止不治之症患者结婚。精神病患者在治愈前不能结婚,是因为他们没有正常的认知能力,没有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婚后不能履行自己的义务。心理疾病有很多种,一般是不可能结婚的。但对于一些轻度、间歇性的精神障碍,只要对方充分了解病情,双方自愿,就应该允许他们结婚。身体有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没有治愈不应该结婚。如果双方都有身体缺陷,还想结婚,可以互相依靠,那么婚姻可以破例准予。此外,先天性痴呆等经证明不宜结婚的传染病或遗传病原则上不允许结婚,后者在治愈前不允许结婚。所以,在恋爱过程中,男女双方都要对自己的身体状况有必要的了解。医疗机构要严格控制婚检,不能马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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