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再婚作者:桑曼凝 时间:2021-09-21 19:54:32浏览6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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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再婚一方可以要求补发之前的离婚证吗?
边肖回答:
再婚的一方可以要求更换以前的离婚证。
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暂行条例》第五十七条,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条件是“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或者离婚,并且仍然保持这种状况”。离婚后,无论当事人是否再婚,只要不是再婚,与原配偶离婚的事实一直延续,即与原配偶离婚的事实直到今天仍然维持。因此,当事人可以申请补发以前的离婚证,这与《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再婚当事人无需提交离婚证原件的精神是一致的。
离婚证补发材料。
1.内地居民。
(1)本人户口簿。
(2)身份证和离婚登记档案。
(3)申请补领结婚证的登记声明签字声明。
2.香港居民。
(1)通行证或家访许可证。
(2)香港居民身份证。
(3)我的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结婚证的登记声明签字声明。
3.澳门居民。
(1)通行证或家访许可证。
(2)澳门居民身份证。
(3)我的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签字声明。
4.台湾居民。
(1)台湾居民通行证或旅行证件。
(2)我的身份证。
(3)我的离婚登记档案。
(4)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的签字声明。
5.海外人员和华侨。
(1)本人有效护照。
(2)我的离婚登记档案。
(3)《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签字声明。
6.照片。
当事人需提交两寸单身人士近期半身免冠照片两张。
7.离婚证。
离婚证条款损坏或不一致。
注: 第二代身份证复印时需要两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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