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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外出下落不明的,单位职工外出办公事碰伤人了单位应负何责任吗

来源:劳资纠纷作者:admin 时间:2020-08-30 08:15:05浏览112次

当员工为企业工作时,由于工作需要,他们经常外出办事。他们外出时,通常由雇主的车辆接送。如果外出工作时发生事故,如果员工外出工作伤害他人,单位应承担什么责任?以下答案由网站编辑提供。 第一,如果单位员工外出工作,伤害他人,单位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的职工因执行工作任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接受劳务派遣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第二,外出工作时是否有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发生事故的;

(二)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前后,从事与工作相关的准备工作或者收尾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和其他意外伤害的;

(四)患有职业病的;

(五)外出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或者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因交通事故或者本人不承担主要责任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伤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工伤:

(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中突发疾病死亡,或在48小时内获救后死亡;

(二)在抢险救灾活动中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

(三)在部队服役,因战争或者因工负伤致残,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书,到达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劳动者,除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还应当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1)立即终止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特别说明:雇主必须提供雇员不符合雇用条件的证明。)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特别说明:用人单位必须证明发布规章制度,劳动者严重违纪。)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同时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特别说明:是刑事责任,不包括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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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通知被解除

雇主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雇员终止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额外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的;(因病或因伤被辞退:劳动者患病或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或用人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其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每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并支付不少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医疗补助费也应增加,其中大病增加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50%,绝症增加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100%。)

特别说明:在这种情况下,要终止劳动合同,雇主必须提前30天通知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雇主应支付相当于一整年工作时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特别提示:在这种情况下,雇主必须提前30天通知终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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