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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支付经济补偿金

来源:劳资纠纷作者:admin 时间:2020-10-08 22:05:02浏览60次

企业一般都有自己的组织结构,处于组织结构顶端的人属于管理者,他们负责公司的经营和战略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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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人员的工资远远高于基层员工,那么企业管理人员的经济补偿是多少?以下网页将为读者提供相关知识的答案。

一、企业管理人员支付经济补偿金

《关于印发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的通知》号文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2003]21号)规定,对企业管理人员的经济补偿按文件规定的标准支付。有两个主要考虑因素:

1、当企业实行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时,企业管理人员也会像其他员工一样,在改制过程中改变劳动关系,或离开企业或进入改制企业。其中,离开企业或被分流到非国有法人控股企业的管理人员也应享有经济补偿金的权利;

2.经济补偿主要是对原国有企业与职工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补偿。在这一点上,劳动合同的性质对企业管理者和普通员工都是一样的,而且报酬标准也应该是一样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更能体现公平原则,防止差距过大。特别是主辅分离的情况下,二次企业改制中的大多数企业都采用国有净资产来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的经济补偿金,并在自愿的基础上将其转化为股权或债权。参与重组的工人一般仍有工作。因此,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2003]21号文第《关于印发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的通知》号文件规定,企业管理人员也应遵循规定的标准,即企业管理人员的平均工资超过企业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不超过企业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标准计算支付。

第二,在计算薪酬时我们应该注意什么

1.计算薪酬的工资收入是税后收入。

有关部门指出,用于计算经济补偿的工资收入是指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纳入工资总额统计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不包括个人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缴纳的各种税费。未计入工资总额的股票、期权、股息及其他与投资相关的收入,不得作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计算和支付基础。这里的“税”是指个人所得税,“费”是指各种社会保险费、工会会费等。

2.计算薪酬的年数是在同一雇主工作的年数,而不是所有工作时间的累计总和。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规定的计算方法仅适用于2002年5月1日以后签订的劳动合同。此前签订的劳动合同仍按《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定》计算。具体计算方法是在同一雇主工作,每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收入的报酬;在本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给予补偿。这里,不足一年,仅指工作时间不足一年,不包括超过一年。

3.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不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期限也不同

(一)因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费而辞职的。从2008年开始。并且只有当社会保障缴费基数错误时,才不支持经济补偿(根据北京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内部文件);

(二)以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不合法、损害劳动者权益为由辞职的。

从2008年起;

(三)以合同无效为由辞职,如欺诈、胁迫或利用他人。从2008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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