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劳资纠纷作者:admin 时间:2020-10-09 10:05:02浏览69次
计入在建工程资本化的当年实际支付的工资能否在当年所得税汇算清缴中扣除一次?还是应该在以后的固定资产折旧和摊销中逐步扣除?答:《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8条第1款规定,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分为收入支出和资本支出。收入支出在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应当分期扣除或者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不得在当期直接扣除。
第三款规定,除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实际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费用不得重复扣除。
第34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工资和薪金可以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在每个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工作或者受雇的职工的全部现金或者非现金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费以及与工作或者受雇的职工有关的其他费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2012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15号)第八条规定了税前扣除规定与企业实际会计处理的协调。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会计科目和主要账务处理》 1604根据在建工程的规定,应由在建工程承担的员工工资应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员工工资”科目。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工资和薪金可以税前扣除。根据会计规定,纳税人包括在建工程的工资和薪金中。由于费用未在成本中确认,所以应根据会计实际确认的费用在所得税前扣除。
在建工程完工并转换为固定资产后,按规定计提折旧,税前扣除,即在建工程中的工资、薪金按折旧税前扣除。(来源:中国税务网)无论工人在公司还是工厂工作,双方都将建立劳动关系,受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用人单位需要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劳动报酬。一些朋友会想如果工厂拖欠工资怎么办。下面,网站编辑会给你一个详细的介绍。如何处理工厂拖欠的工资1、确认与单位的劳动关系事实,如工资、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2.确认劳动关系后,你可以与老板协商,要求单位对拖欠工资的违法行为补发工资。3.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局投诉,或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