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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病假工资如何计算,病休工资如何计算

来源:劳资纠纷作者:admin 时间:2021-01-03 10:00:07浏览120次

病假是职工依法享有的权利,是指企业批准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就医和休息的期间。许多企业错误地认为工人生病了,不为企业提供劳动力,所以企业不必支付任何报酬。那么如何计算病假工资呢?接下来,关于这方面的一些知识由的小系列汇编而成。欢迎阅读!在计算病假工资时,首先要确定两个变量,一个是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另一个是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

1.病假工资的基数根据以下三项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员工岗位(岗位)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照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的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为工资集体协议。 (3)如用人单位与员工没有约定,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员工正常出勤岗位(岗位)月工资的70%确定。

此外,按照上述三项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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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计算系数确定如下:

(1)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不满6个月的,企业按以下标准支付病假工资:连续工作年限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支付;2、连续工作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计算;3 .连续工作时间少于4年且少于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算;4、连续工作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算;如果你连续工作8年以上,你将获得100%的工资。

(2)员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6个月以上的,企业应支付疾病救济费: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其工资的40%计算;2、连续工作时间不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算; (3)如果你连续工作3年或更长时间,你将获得60%的工资。

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和计算系数确定后,可以计算病假工资的金额。

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

病假工资的保证和上限标准

关于病假待遇,有两点需要注意,即病假工资的保障标准和上限标准。

1.病假工资保证标准——强制性标准

根据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和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本市企业职工疾病休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最低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如果员工的月病假或非因工负伤休假待遇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应补足至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但不得高于本人原工资水平和上一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

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低于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并应补充到本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80%。企业职工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的最低标准不包括职工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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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病假工资的最高标准是——,这不是强制性的

根据《上海市劳动局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病假管理,保障职工病假期间生活的通知》(沪劳保发[1995]83号)第五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待遇高于平均工资的

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35条的规定,如果员工因工伤或职业病需要停工治疗,在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因此,在工伤或职业病的情况下,雇主需要将受伤或患职业病前的原福利待遇作为受伤人员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停薪留职期间的原工资福利不得低于本市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按照法定标准计算的病假工资一般低于原工资和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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