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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如何计算

来源:劳资纠纷作者:admin 时间:2021-01-24 09:30:03浏览140次

在实践中,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向雇主索要双倍工资的起点是有争议的。有人说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开始,也有人说从合同一年未签订之时开始。两种版本都在实践中被采用。但最后,请点击网站查看以下内容。

一、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如何计算

2018年11月8日,江苏省高级法院和省劳动仲裁委员会发布《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明确了双份工资的起征点。

《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二)》第1条规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导致的用人单位主张支付双倍月工资的争议。对于属于用人单位法定补偿的双份工资部分,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期限适用《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即从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违法行为结束之日起,一年内开始计算;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劳动者申请仲裁的期限自满一年之日起计算为一年。

二、双倍工资的性质

《调解仲裁法》第27条规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期限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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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时效期限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同一条第四款规定,因拖欠劳动报酬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以前的做法是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开始,承认双重工资的性质为劳动报酬。目前的做法并不认为双重工资是劳动报酬,而是对雇主的一种惩罚。这一规定并非不合理,因为第82条对《劳动合同法》双份工资的描述属于第七章法律责任的规定,它更多的是关于雇主的责任要求,是一项惩罚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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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这种逻辑关系,将双重工资定义为惩罚性赔偿而不是劳动报酬是合理的。

三、风险提示

对工人来说,如果雇主没有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如果一年期满,一年的期限将从一年期满的时间点开始计算,如果他们在这段时间之后要求双倍工资,他们将得不到支持。例如,劳动者于2018年1月1日进入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应在2018年1月31日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为一年后的2018年11月31日。从第二天开始,即从2018年1月1日开始,计算一年的期限。那么劳动者最迟必须在2018年12月31日前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在这之后,

对于用人单位来说,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会给企业带来多大的损失,但会避免许多不必要的麻烦。双份工资是一项严格的法律规则,如果不签署,可能会面临巨大的经济损失。因为双倍工资是根据工人的实际收入计算的,如果是一年后的11个月计算的话,这不是一个小数目。雇主应该更加注意合同到期后续签的问题。一些雇主也知道签署书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他们对新员工有严格的要求,所以他们可以签署这些合同,但是他们经常忽略续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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