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劳资纠纷作者:admin 时间:2021-02-22 08:55:02浏览88次
公务员是国家公职人员,在工作期间可能会因为某些原因导致非正常死亡,所以薪酬中的养老金问题也是人们比较关注的一个点。那么国家应该如何进行相关赔偿呢?法律上有相关规定。五六懂法网网整理了以下内容来回答你的问题,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在职公务员非正常死亡抚恤金标准是多少
(一)一次性抚恤金(死亡补贴)标准
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参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和计发办法。
2.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财政部《关于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工作人员工伤有关问题的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5〕36号)的规定,参加统筹地区工伤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工死亡的,按照当地工伤保险规定执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
3、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属于死亡者,仍按当地规定享受一次性养老金待遇。
4.除上述情况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为:因公牺牲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死亡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退休费。烈士抚恤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一次性养老金计发办法
国家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计算办法如下:
1、国家机关在职人员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以本人上月基本工资为基数。其中:
(1)公务员是其职务工资和等级工资的总和;
(2)政府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与技术等级(岗位)工资之和;
(3)政府机关普通工作人员按自己的岗位领取工资。
2.国家机关退休人员死亡的,按照本人死亡前最后一个月享受的国家规定的基本退休费计算一次性抚恤金。即本人退休时计算的基本退休费用与本人退休后国家增加的基本退休费用之和。
3.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参照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
和计划、办法执行。关于这一点,以上内容已经为大家详细介绍过了,需要家庭成员详细了解,才能清楚的知道自己可以享有的合法权益。当然这也是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也需要依法执行相关的补偿标准。如果您有其他问题,请咨询五六懂法网的专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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