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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处理范围,退休待遇是否属于劳动争议

来源:劳争议处理作者:admin 时间:2021-02-28 10:15:02浏览148次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劳动者可以办理退休手续,退出劳动力市场。如果缴纳一定年限的社会保险,领取基本养老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争议是否受理?五六懂法网网汇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一、达到法定退休劳动争议是否受理

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后,退休前发生劳动争议的,申请仲裁时受理。退休后出现的,不属于劳动争议,劳动仲裁机构不予受理。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下列劳动争议: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辞职、辞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等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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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者赔偿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一方向另一方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另一方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仲裁时效期限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期间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因拖欠劳动报酬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七条用人单位与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者领取养老金的职工发生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劳动关系处理。

第八条停薪留职职工、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退休职工、待岗下岗职工、企业停业休长假职工因与新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劳动关系处理。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知道,职工退休前发生劳动争议的,属于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退休后再就业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的,不受理劳动仲裁申请。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去五六懂法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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