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劳动仲裁作者:admin 时间:2020-09-16 07:35:01浏览68次
劳动仲裁听证期限缩短
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是“协商、调解、一审两审”。办理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法定一般期限为两个月,第一审人民法院的法定一般期限为六个月,第二审人民法院的法定一般期限为三个月。实际上,一些雇主利用这一点通过恶意诉讼来拖延时间,并增加保护工人权利的成本。为解决现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存在的处理周期长的问题,新法规定,除本法另有规定外,下列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为终局性的,仲裁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一)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用、经济补偿或补偿等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发生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争议。
新法还缩短了劳动争议的仲裁期限,规定仲裁庭应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天内对劳动争议案件做出裁决。
此外,新法还规定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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