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劳动仲裁作者:admin 时间:2020-10-08 08:35:02浏览140次
仲裁建议书是原劳动部制定的34份劳动争议仲裁文件之一。
鉴于仲裁建议的性质和作用,仲裁建议只能在仲裁尚未开始或仲裁已经结束时使用,而不能在仲裁过程中需要作出决定或结论时使用。例如,如果双方提出上诉,仲裁委员会可向双方提出仲裁建议,说明如何自行解决争议。当事人不接受的,仲裁委员会可以立案审理。在案件终结时,为了使当事人吸取教训,强化法制观念,仲裁委员会也可以用仲裁建议书来说明败诉的原因和今后如何处理。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仲裁委员会不得以仲裁建议的形式向当事人提出任何建议或结论性意见,以免误导当事人,使案件复杂化。精华阅读:劳动仲裁流程详解
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前置程序。中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发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点击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