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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子女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不履行离婚判决抚养子女责任怎么办

来源:起诉离婚作者:admin 时间:2021-01-24 09:35:02浏览119次

不履行离婚判决抚养子女责任怎么办

一.调解

你可以请求当地司法厅主持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解决。

二、诉讼和解

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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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患有精神疾病的妻子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吗?五六懂法网[五六懂法网解决方案]也就是说,双方已经通过协商达成协议,有两种合法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一种是协议离婚。民政部门依法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

二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调解或作出判决,决定婚姻是否解除。虽然离婚可以把遭受痛苦婚姻的人从困境中..点击阅读

论未成年人的扶养义务

在我国,根据婚姻家庭法律规定和相关司法解释,未成年子女直接监护义务的确立主要有以下原则:

1、以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保护儿童合法权益为原则;

2.哺乳期间抚养孩子的原则是跟随哺乳母亲。

3.对于哺乳期后的子女,双方应优先协商。如不能达成一致,应以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为补充原则。

4.如果10岁以上未成年子女与其父亲或母亲的生活有任何争议,应适当考虑未成年子女的意见。

中国婚姻法第36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间抚养子女的原则是跟随哺乳母亲。因抚养争议,双方对哺乳后的子女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同时,参照**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布的《**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有关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两岁以下的儿童一般与母亲同住。然而,由于母亲患有传染病或其他长期无法治愈的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她生活在一起。具备抚养条件但未履行抚养义务,且父亲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的;出于其他原因,如果子女不能与母亲生活在一起,或者与母亲生活在一起会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并且如果父母双方同意两岁以下的子女与父亲生活在一起,并且父亲具有相应的抚养能力并且对子女的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则父亲应直接抚养子女。

Iii .监护权的变更

在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候,如果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重大变化,他们可以要求改变其子女的抚养权利。子女监护权的变更一般由双方协商决定。

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通过诉讼对变更作出判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变更: (一)随子女生活的一方患重病或者因残疾不能继续抚养子女的; (2)如果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的一方未能履行抚养或虐待子女的义务,或者如果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确实对子女的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 (3)如果10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另一方生活在一起,而另一方有能力抚养子女;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离婚判决后,如果发现对方不履行判决内容并有抚养子女的责任,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关于离婚判决书中未履行抚养子女责任的内容或如何解决离婚判决书中抚养子女的争议,您可以在网站上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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