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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我还能为孩子的权利而战吗?

来源:离婚孩子作者:admin 时间:2020-04-09 14:30:03浏览129次

离婚后我还能为孩子的权利而战吗?

只要符合某些条件,如果双方不能达成协议,他们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变更抚养权利的请求。

离婚后的任何时候,如果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重大变化,他们可以要求改变其子女的抚养权利。变更子女的权利抚养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协议不成的,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变更作出判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生活在一起的一方患有严重疾病或因残疾而无法继续生活抚养;

2.与子女同住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或与子女同住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良影响的;

3.10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与有抚养能力的另一方生活在一起;

4、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上述规定,只要你具备上述条件之一,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权抚养。离婚后,应该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谁来抚养孩子。在这个前提下,丈夫和妻子可以协商决定离婚。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

在此基础上,笔者梳理了离婚后子女抚养是否仍可主张的相关内容。由此可以看出,许多夫妇在离婚后,对子女的权利又有了争议,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判决。变更权抚养受某些条件的限制,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如果您对此有更多的疑问,五六懂法网网站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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