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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的丈夫和妻子买房子时,我们得到了一笔银行贷款。现在我们想离婚,并询问如何处理房子。

来源:离婚房产作者:admin 时间:2020-04-20 13:54:02浏览115次

婚后,如果父母出资为双方购买房屋,则应视为父母给夫妻双方的礼物,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本着照顾子女和妇女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依法受到保护。第四十条夫妻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对方所有。如果一方为抚养孩子、照顾老人、帮助另一方工作等支付更多的义务。离婚期间,另一方有权向另一方要求赔偿,另一方应予以赔偿。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夫妻在共同生活中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偿。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时,或者财产归双方所有时,双方同意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四十二条离婚时,一方生活有困难的,另一方应当从其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如住房。具体办法由双方商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二)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19号)规定:第二十二条父母在婚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除父母明确表示的以外,该出资视为对子女的个人馈赠。双方结婚后,如果父母为双方出资购买房屋,则该出资应视为给双方的礼物,除非父母明确表示给一方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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