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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在哺乳期可以离婚吗

来源:哺乳期离婚 时间:2021-03-22 10:53:01浏览935次

哺乳期的孩子可以离婚

哺乳期能否离婚要看情况。如果是产后一年内,男方不能提出离婚诉讼,但女方没有此类限制。因为妇女在怀孕期间、分娩后和终止妊娠后在身体和心理上都很脆弱,她需要特别的照顾和安慰。在此期间,如果男方提出离婚,很容易对女方的身心造成很大伤害。因此,法律明确规定,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适用此限制。这个问题也是规范的。

当然,这一条的规定是对男方离婚权利的限制。女方在上述期限内提出离婚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实需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离婚请求。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34条

【不离婚】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适用此限制。

哺乳期离婚的孩子归谁

离婚后,正在哺乳的孩子应该和哺乳的母亲一起抚养。

处理不需要母乳喂养的儿童的监护权的原则如下:

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和母亲住在一起。但是,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与父亲同住:

1.母亲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长期未治愈的严重疾病,其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母亲有抚养条件但不履行抚养义务,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

3.其他原因,孩子不能和母亲生活在一起,比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和生活环境明显不利于抚养孩子,或者母亲行为不端不利于孩子的成长,或者因违法犯罪无法抚养孩子。

孩子仍在哺乳期的,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但女方不同意离婚的,男方不得提出离婚,除非女方先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实有必要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否则,法院在孩子哺乳期不受理男方的离婚。

哺乳期离婚孩子怎么判

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是夫妻离婚纠纷的焦点。如果夫妻在哺乳期离婚,孩子是什么

应该由哪个家长抚养?法院在实践中会怎么做?让我们通过一个案例来探讨。

案件简介

原被告与被告介绍相处一年,2013年7月12日登记结婚。婚后生了女儿程XX(2014年6月10日出生)。婚后原、被告夫妻感情一般。生活中,被告经常沉迷网络游戏,对妻子无动于衷。原被告和被告经常因为家庭琐事吵架。原告生完孩子后,被告没有尽到丈夫和父亲的责任。原告为了维护合法权益,起诉法院,要求法院依法责令原、被告离婚;责令子女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1000元。

法院观点

原被告和被告虽然各自独立登记结婚,但婚后并未建立真诚的夫妻关系。因生活琐事发生冲突,被告程某同意离婚。因此可以认定原被告与被告的关系已经完全破裂,没有和解的可能。因此,法院支持原告孔某提出的离婚请求。关于cu的权利

2.原审被告的婚生女儿程某某(2014年6月10日出生),由原告孔抚养;被告程每月15日前支付子女抚养费700元,直至婚生女儿年满18周岁。

法律依据

(1)《婚姻法》第36条第3款:离婚后,哺乳期的子女由哺乳母亲抚养。因哺乳后抚养子女发生纠纷,双方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子女权益和双方具体情况作出判决。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

(1)两岁以下儿童一般随母亲生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父母可以与父母同住:

(一)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长期未治愈的严重疾病,儿童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但无抚养义务,父亲要求子女与他共同生活的;

其他原因,孩子不能和母亲生活在一起。

(2)如果父母双方同意两岁以下的儿童与父母生活在一起,不会对其子女的健康成长产生不利影响,可以给予许可。

对律师的评价

考虑到孩子利益最大化,法院一般判决哺乳期的孩子由母亲抚养。抚养一方可以要求对方收入的20%-30%作为抚养费,直到孩子满18岁。如果孩子得了重疾,去上学,可以要求额外付费。抚养两个以上子女的负担,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超过月收入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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