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起诉离婚作者:admin 时间:2020-06-05 11:36:02浏览114次
丈夫不满意女儿被拒绝离婚
2010年5月19日,凤城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李华的诉讼请求。
离婚律师:法院发现,2006年2月13日,李华与陈美见面,通过介绍谈婚论嫁。同年3月,他们开始生活在一起。
法院认为,李华**初声称李娇不是李华的儿子,被告陈美虐待儿童。法院没有接受李华的索赔,因为他没有提供证据。尽管原告和被告的性格不同,矛盾的主要原因在于原告认为男人比女人更重要。原告和被告因感情不和已经分居不到两年。原告的离婚和精神赔偿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据此,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以上所有名字都是假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