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律热点作者:枝芳荃 时间:2022-01-12 12:42:35浏览73次
一个人自私的本性,可能会促使他在离婚时作出隐瞒共同财产的行为,没有对该财产进行分割。多年后,另一方才通过各种渠道发现这些被隐匿的财产。那么,这些被隐匿的财产我们还能主张分割吗?还有办法补救吗?
律师专业回答:可以起诉要求分割!法律上这类案件的案由叫“离婚后财产纠纷”。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婚内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明确由一方继承或受赠的除外)。所以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看财产的取得时间是否是在婚内取得的。
要分情况讨论。如果要变更或者撤销签订的离婚协议,应该在协议签订后一年内提出。如果发现对方故意隐匿或者漏分的财产,诉讼时效从发现或者应当发现之日起算三年,但也不能超过民事案件最长的追诉时效二十年。如果是一方故意隐匿的,法院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会视情节而定,对其不分或者少分。
主要提交两项证据:一是离婚时没有分割的共同财产的证据。主张再次分割的必须是离婚协议或者离婚判决没有分割的财产。二是发现财产的时间证据。因为这个涉及到诉讼时效,如果你很早以前就发现,一直没有起诉,超过三年后你再来起诉,对方可能就会提出时效抗辩了。
结合我们的办案经验,一般隐匿财产的手段有这几种:
1、私自隐匿自己名下的财产。
这种情况光靠当事人个人的能力是比较难查到的,如果有相关的线索,建议委托专业的律师团队起诉,并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
2、将财产转移到他人名下。
利用配偶的不知情,偷偷在离婚前把财产转移到其他人的名下。这个我们可以到不动产中心或者车管所等查询交易的时间的交易的人,进而收集相关的证据;
3、以他人名义购买动产或不动产。
可以查询相关的产权证,了解交易时间和交易人员。
为了离婚两夫妻打起官司,判决作出后,
妻子张某却发现丈夫周某还有一部丰田轿车没有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而且在法院判两人离婚后不到两个月,周某就将这部轿车过户给了赵某,张某于是将前夫周某和赵某一并告上法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
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据此判丰田车辆属张某和周某夫妻共同财产,令周某一次性赔偿张某经济损失66667元,赵某对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
离婚近一年,张某又争回了半辆车
在诉讼离婚过程中,一方当事人隐匿财产的行为多发,另一方当事人不得不防。如果
发现对方隐匿财产,不用担心,法宝律师告诉您该怎么办。
首先,如果是在离婚诉讼中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行为,一经认定,
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其次,如果
一方在起诉离婚时就夫妻共同财产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
,法院也作出了财产保全的裁定,同时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查封、扣押或财产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而
另一方仍然实施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行为,人民法院这时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后,如果是在
离婚以后
一方发现另一方有财产转移、隐匿行为的,可以在
发现次日起两年内
向法院
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
此外,律师建议要防患于未然。
预防因离婚引起的财产纠纷的最好办法是财产公证。
同时,夫妻双方也可以通过
订立书面协议的方式,私下约定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的归属
。一旦发觉夫妻关系即将破裂,为防止单方面处置财产,最好
不要把财权交给一个人
;如果
一方擅自处理贵重的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要及时制止
,特别是对方以孝敬父母、捐赠等名义将财产转移时,决不可掉以轻心。由于
转移现金很难取证,因此夫妻可以对大宗存款设个联名账户
,防止对方擅自转移;一旦发现对方有财产转移的迹象,要多留心对方存单的账号、储种、在哪个储蓄所存的钱,以便向法庭提供合法的证据。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
发现另一方已在转移、变卖、毁损财产,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婚姻法》第十七条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八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二十一条
一方将夫妻共同财产非法隐藏、转移拒不交出的,或非法变卖、毁损的,分割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应予以少分或不分。具体处理时,应把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财产作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分得的财产份额,对另一方的应得的份额应以其他夫妻共同财产折抵,不足折抵的,差额部分由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的一方折价补偿对方。
被执行人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或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
对你来说未必是坏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这是刑法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规定,但是该法条未界定何为拒不执行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和暴力抗拒法院执行犯罪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对下列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
(一)
被执行人隐藏、转移、
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
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
根据该司法解释和你的陈述,
被执行人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这是关于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的规定。
据你陈述,财产已被采取保全措施,且法律文书已经生效进入执行阶段,被执行人是在通过隐藏已被采取保全措施的财产的手段来对抗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可能同时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和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
这属于牵连犯,不数罪并罚,可择一重罪处罚,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有两个量刑档次,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只有一个量刑档次,前者属于重罪,
应当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
你可以请求执行法院将该拒执案件依法移送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一旦将要启动刑事程序,或许被执行人会有所改变,或许会有利于案件的后续执行。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