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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没谈好,把我家总电源挖断怎么办

来源:强拆作者:逮怜阳 时间:2022-04-26 19:00:15浏览137次

现实生活中,暴力拆迁是一种常见的违法拆迁行为。房屋征收拆迁部门往往会采取断水、断电、封路等措施。强迫被拆迁人提交并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拆迁不同意,切断自己家的总电源怎么办?第五,我懂法律。希望对你有帮助。

一、拆迁没谈好,把我家总电源挖断怎么办

在未约定拆迁补偿的情况下,征收部门不得采取停水停电等方式暴力拆迁。如果拆迁违法暴力,被拆迁人可以报警。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在拆迁前给予补偿。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决定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强迫被征收人搬迁。禁止施工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三十一条以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强迫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依法惩处;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处罚。

二、行政强制拆迁的听证程序是怎样的

1.拆迁人申请行政强制拆迁的,符合条件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予以受理,并组织拆迁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经听证后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强制拆迁;

2.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强制拆迁听证会,在听证会举行7日前向社会公布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同时向听证相关人员送达《房屋强制拆迁听证会通知书》;

3.强制拆迁听证参加人包括拆迁当事人、原房屋拆迁裁决经办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也可以邀请相关管理部门和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参加;

4、强制拆迁听证程序:

(一)听证记录员宣布听证纪律;

(二)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理由,询问、核实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告知听证参加人在听证中的权利,宣布听证开始;

(3)原房屋拆迁裁决经办人员陈述实施行政强制拆迁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4)双方为自己辩护;

(五)听证主持人就有关问题进行询问和调查;

(六)当事人进行最后陈述;

(七)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结束。

5.房屋拆迁笔录应当由拆迁当事人和原房屋拆迁裁决经办人当场核对,核对无误后签字认可。拆迁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听证主持人应当在笔录中予以登记;

6.听证会结束后,主持人填写《房屋行政强制拆迁听证意见书》;

7.听证会结束后,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将强制拆迁听证会情况报同级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备案。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采取断水断电的方式拆迁房屋,属于侵害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行为,被拆迁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需要法律帮助,读者可以去五六懂法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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