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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安置方式,土地征用安置补偿给谁

来源:征地拆迁作者:仪芳蛮 时间:2022-05-11 01:14:09浏览146次

征地补偿安置程序是怎样的?你知道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吗?下面,为了帮助你更好的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五六懂法网边肖整理了以下内容供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征地补偿安置程序是怎样的

征地补偿安置程序:

一、制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程序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制定补偿安置方案、批准补偿安置方案、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应履行的程序:1 .制定补偿安置方案。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等详细计划。根据土地登记资料、现场勘测结果、核实的征地补偿登记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在被征用土地的乡(镇)、村公布方案,并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随后,市、县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应当于2。批准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公布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进行审查,重视并充分考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并予以批准。批准后,应当报省土地管理部门备案。3.实施征地补偿和安置方案。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政府批准的土地补偿安置方案。自方案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被征收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相关费用。不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被征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交付土地。

二。拆迁人拟定、报批和公布拆迁实施方案的程序。拆迁人应当对规划拆迁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常住人口、地理环境和被拆迁户的经济状况进行调查核实,全面掌握具体情况,分析拆迁工作中可能出现的情况和趋势,认真研究制定可行的拆迁办法,确定拆迁期限。征地实施方案需报区县建委审批。拆迁实施方案应当在区、县建委发布拆迁公告前公布(含公告之日)。公示期不少于10天。政府需要省级政府或国务院的征地拆迁批准文件。如果没有,当地政府就是非法的。在征地文件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情况下,政府的补偿标准是否合理,征地补偿款是否及时足额发放到被征地农民手中,征地拆迁活动是否按照“先补偿后拆迁”的原则进行,如果不是,就是违法。

以上希望对你有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与法律相关的问题,请到五六懂法网进行在线法律咨询。这里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解答。祝你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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