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侵犯财产罪作者:钮静秀 时间:2022-08-10 08:47:54浏览111次
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产的所有人、保管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夺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暴力是指行为人击打或强迫受害者的身体。那么抢劫罪有哪些加重情节呢?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五六懂法网编辑的具体内容。抢劫罪的加重情节有哪些
抢劫的加重情节是:
(a)在家抢劫;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械抢劫; (八)抢夺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灾物资的。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a)在家抢劫;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械抢劫;
(八)抢夺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灾物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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