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五六懂法网!

五六懂法网

你想看法律的都在这里
五六懂法网
当前位置: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流程详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流程

来源:房屋拆迁作者:赏盼香 时间:2022-07-16 19:42:02浏览90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有时会被征收。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征收房屋应当给予被征收人公平补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征收决定阶段、征收补偿阶段和搬迁阶段。本文将通过律师的权威解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过程。

**,征收决定程序

1.建设单位申请用地,政府启动房屋征收程序。确需征收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旧区改造应当纳入市、县两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应当征求公众意见,并进行科学论证。

2.房屋征收部门应当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调查登记,并适时公布调查结果。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征收范围内的所有房屋所有人和使用人发出公告,告知被征收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就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相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对未经登记的建筑物,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

3.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拟定补偿方案,并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4.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和修改,并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

5.征求公众意见期满后,政府公布征求意见情况,并根据公众意见修改补偿方案。因旧城区改造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政府将组织听证会,对方案进行修改。

6.政府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房屋征收决定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必须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决定。

7.补偿费应当全额收取,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8.市、县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并予以公告。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9.被征收人对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征收与补偿程序

1.被征收人协商选择房地产估价机构;协商不成的,采取多数决定、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

2.房地产评估机构对被征收房屋价值进行评估,并将分户评估报告送达被征收人。被征收人对被征收房屋的评估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3.被征收人选择补偿方式,可以是货币补偿,也可以是房屋产权调换。

4.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订立补偿协议。

5.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未能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成补偿协议的,

(二)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补偿方案确定的期限内未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政府根据补偿决定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被征收人在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不少于90日)完成搬迁。

2.强制搬迁

(1)非诉讼执行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补偿方案确定的期限内未达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补偿决定,政府应当根据补偿决定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搬迁期限(不少于90日)内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诉讼执行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订立补偿协议。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提起诉讼。根据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政府向被征收人支付补偿。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调解的,由人民法院进行民事强制执行。

以上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具体流程。当面临征收拆迁时,被征收人必须知道征收部门是否按法定程序进行。一旦给予的补偿不公平、不合理,被征收人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在征地拆迁专业律师的指导下,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分享到:

还没有评论,快来抢沙发吧!

最新标签

NEWSTAGS